APP下载

浅析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015-10-21高松

当代经济 2015年16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政府

高松

【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历史追溯,进一步明确深化改革是完善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应当“各就其位”,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都要发挥作用,成为优势互补的“黄金搭档”。只有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

【关键词】 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 市场 政府与市场关系

一、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进历程

1978年以前,中国实行排斥市场货币关系的计划经济体制,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都由政府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暴露:所有者缺位、激励约束机制失灵、劳动者积极性低、市场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等等,最终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逐渐明确了改革方向。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们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经历了重新认识(1978—1982年)、不断突破(1983—1986年)、曲折演变(1987—1992年)、深化发展(1992—2000年)和完善成熟(2001—至今)的过程。

实践表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不断认识和探索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过程。“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一直是贯穿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重大课题,是我们党对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发展在认识上不断丰富、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正是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引领着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上不断前行。

二、从政府与市场关系审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

1、“市场失灵”:市场缺陷

虽然市场在提高经济效率上发挥着其他机制难以替代的巨大作用,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是客观的。“市场失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失灵是针对市场机制本身而言的。当市场机制作用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时,就出现了市场失灵。广义的市场失灵是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而言的。当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时,需要政府的适度干预和调节。这些被干预和调节的领域也通常被列入市场失灵的范围,属于广义市场失灵。广义市场失灵还包括两个主要内容:收入分配不合理和宏观经济不稳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失灵既有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垄断、收入分配不合理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市场失灵的一般性特点,同时也有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及市场经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特殊性特点,属于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1)市場的功能性缺陷。通过公平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但事实并非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法全部实现,自发的市场机制对私有产品生产和流通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而对公共产品的调节几乎无能为力。此外,现实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干预市场公平竞争法则实现的因素,其中垄断就是一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些经济垄断行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特定时期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

(2)市场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具有不完全性和不确定性,交易机会、交易成本等与完全竞争下的市场体制机制有较大差异,这就会导致市场活动的自发性、盲目性。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市场行为者的产权主体和边界尚未清晰,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在要素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条件下,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特别是市场秩序不规范,极容易导致市场体制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功能扭曲。

(3)市场的公平性问题。自由竞争以优胜劣汰为基础,其结果必然导致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分配,就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就个人收入分配而言,市场自动调节的结果并不能解决个人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问题。收入分配不合理、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之一。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在缩小,但不容否认,这些差距依然存在,与世界上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我国仍是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过大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对经济长期持续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必将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

2、“政府干预”:职能缺位、错位、越位

(1)政府缺位问题。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政府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有追求私利的本性,无利可图的事情往往不愿做。”特别是由于过度的市场化,政府对于那些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事务,则采取敷衍搪塞态度,如市场秩序的监管、生态环境的保护、公共物品的提供等,较“经济政绩”这些“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遇到困难就不要”的公共领域极容易出现“真空”现象。商业利益的追逐侵蚀了社会公众和人文价值,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社会诚信及道德缺失;市场竞争产生的垄断对产业发展带来危害;现代市场制度得以确立的产权保护、契约强制履行、损害赔偿等规则尚不健全。公共产品提供不足,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急需提高。

(2)政府错位问题。政府角色不清,不该做的做了,该做的没做,导致决策失误。地方保护主义的政府干预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通过市场封锁、保护等的壁垒,使竞争规律、价值规律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限制商品与生产要素流通,使区域经济合作之间出现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制约了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地方保护主义的政府干预还加剧了区域经济的不平衡性,致使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3)政府越位问题。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政府却无端插手,凡事都行政干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府的运行需要雄厚的经济支持,而且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也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唯GDP的政绩观,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偏向于有经济实力且愿意给予政府经济支持的部门,乐于涉足可以带来丰厚利益的领域。如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控制企业的资产所有权等,甚至还有靠自行设置的行政审批收费或者所谓的“行政执法”的罚款来维持生存。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政绩的需要,从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到企业生产布局等都对其进行干预,抑或扶持,抑或打压,有些地方政府甚至直接包办经济,政府审批手续漫长而繁冗等等。这些干预进一步导致环境污染、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现象不断出现。

不难看出,政府越位是因为有利可图,政府缺位是因为缺乏利益驱动,政府错位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们必须明晰政府职责、准确定位,使政府做到“正确在位”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应遵循的基本思路

1、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科学定位、回归本位

(1)政府要弥补缺位。即要把该管而没管好的事坚决管好。市场失灵的领域,企业和个人不会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让政府来管。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别是在公益性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基本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服务型政府。

(2)政府要纠正错位。即要把政府职能界定好。必须合理规范政府权力,明确政府职能界定的基础是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政府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应当从直接经济管理、行政干预转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保护环境等方面。加强市场经济运行事中和事后监管,逐步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3)政府要退出越位。即要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依法打破各种各样的部门垄断、行政垄断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并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法律制度上消除政府职能越位的现象,全力打造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政府这只手不可或缺。政府应当科学定位、回归政府本位,就是要“补缺位”、“定好位”、“防越位”。实践证明,正确发挥政府作用不仅有利于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而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2、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1)要明晰政府和市场边界。彻底明晰“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政府必须做什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适用范围怎样界定”,“市场的作用怎样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經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其他力量可以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者只有市场,必须给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想状态才有可能实现。

(2)要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公正透明的监管体系以及社会信用体系,逐渐“打破行政垄断、政府管制和地方保护,消除市场间的障碍与壁垒。”要确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市场交易行为离不开规则的约束和调整,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同时,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总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实践表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应当“各就其位”,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都要发挥作用,成为优势互补的“黄金搭档”。只有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和释放起市场活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

【参考文献】

[1] 魏礼群: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4(5).

[2] 吴雅杰:中国转型期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3] 潘丽霞、岳德顺:政府与市场边界研究——以高技术产业发展为研究视域[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

[4] 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专家谈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N].光明日报,2013-11-14.

(责任编辑:胡冬梅)

猜你喜欢

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政府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关于新时期人事管理机制的思考
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谈房产测绘中的质量控制要点与体会
手机报面临的发展困境及纾解之道
“AutoForm金属板料成形仿真软件”市场在中国的开拓及本土化发展
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完形填空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