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序言中的国家观与世界主义
2015-10-21翟志勇
探索与争鸣 2015年5期
关键词:国家
内容摘要 制宪者在制定宪法的时候,对国家性质的认知与对世界秩序的构想是一体两面的,有什么样的国家观就有什么样的世界主义,反之亦然。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都包含着有关外交政策或者国际事务的表述。不同时期的宪法文本中,此种表述又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与制宪者对中国国家性质的界定是一一对应的,贯穿其中的是敌我之分与革命叙事。然而“八二宪法”四个修正案中展现出新的宪法观与新的世界主义,可以据此在康德的永久和平论的法权结构中,探讨政治宪法学的新世界主义视角和立场,或者说新世界主义的政治宪法学。
关 键 词 宪法序言 国家观 世界主义 康德 永久和平
作者 翟志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北京 100191)
基金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宪法序言的规范属性与实施问题研究”(13FXC027)
按照惯常的理解,宪法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政治构造问题,通常无涉国家间政治,后者是国际法的主题。但是如果仔细阅读宪法史就会发现,制宪者在思考一国内部政治构造的时候,背后都有对世界秩序的认知或者想象,并且在内部政治构造中有所展现。就中国宪法史而言,可以观察到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都包含着有关外交政策或者国际事务的表述。不同时期的宪法文本中,此种表述又有很大差异,并且这种差异与制宪者对中国国家性质的界定是完全同步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