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2015-10-21梁舒娅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12期
关键词:理论
梁舒娅
[摘要]王阳明一生三易其学,最终乃有“致良知”之说。本文试图从两方面出发,即阳明的亲身实践对“致良知”提出的塑造作用以及“致良知”中实践观点的体现,阐述在“致良知”理论中实践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致良知实践先天良知自觉之知
一、阳明之“致”
“致”作为学术理论被提出,源于王阳明亲身实践后的反思,其过程可谓曲折。据《明儒学案》记载,王阳明思想发展历经三变,在生活实践中所体悟出的工夫才是他思想的基础与理论的第一原理,心即理的本体论只是他的修身工夫论的理论诠释。”1而使他真正开始创立自己的思想体系、形成独立学派,正是经过刻骨铭心的人生磨难之后的龙场悟道。
据《年谱》描述,“龙场悟道”后的第七年,王阳明曾回忆道:“守仁早岁业举……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验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然后叹圣人之道坦如大路。”由此可清晰地梳理出王阳明理论发展与个人体验的关系:由朱子之学入,后产生自身体悟,进而体验探求,最后再进入五经、四子,直到圣人之道了然于胸。在体悟由浅入深的过程中,体验是其中的连接环节,其作用亦是不可或缺。而体验推动理论的深入,贯穿在王阳明理论形成的过程之中。由此观之,得“致”的过程正是一个未条理化的“致”的过程。
那么,阳明之“致”谓何?其一,曰中介。“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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