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扶贫开发工作
2015-10-21李武发
新丝路(下旬) 2015年5期
关键词:群众
李武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开启了法治建设新征程。麟游县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县。全县总面积1704平方公里,辖7个镇、82个行政村、40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6万人。有农村贫困人口7683户2.64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6.04%,比全省18%的贫困率高出一半。可以说,我县目前正处在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时期,需要一个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投资环境以及社会环境,而法治可以正当其时地为我们开展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社会保障。习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为我们抓好新常态下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在工作实践当中,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努力做到“三个始终”。
一、始终用法治理念谋划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懂法用法,切实提高法治扶贫理念和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做到谋事懂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题”用法。
一要树立法治扶贫理念。法治扶贫,就是政府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及相关方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扶贫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丝毫马虎不得。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变“人治”为“法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扶贫工作,让法治成为富民强县的一把利剑,成为加快扶贫开发步伐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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