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2015-10-21蔡兆游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策略
蔡兆游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信用体系却随着进步在一步步的下降。古语有云,民无信不立。没有诚信的社会将是一个不健康不健全的社会,而现在这种不诚信渐渐的蔓延到了法律生活中,对于很多人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就民商法的现状浅谈如何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092-01
在2008年,原本平静的市场却被三鹿奶粉毒奶粉事件炸開了锅,作为奶粉界举足轻重的一员,却利用了消费者的信任,将有害的产品流毒于千里。从这以后,很多的商业欺骗问题都被曝光了出来。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禁发问国家的民商法是否出现了信用问题。
一、民商法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的定义未统一
信用的定义是什么?如果连信用的定义都无法界定,那么如何能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做到健康的运行。在学术界有几种对于信用的定义,比如:遵守承诺,不欺骗;条款说,有条款为证等。但是在民商法信用体系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定义对于法律来说是有极大的弹性的,比如:三鹿奶粉在产品合格检查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条款,条款也是可以弄虚作假的。所以最后就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
(二)信用原则滞后其他原则
所谓的自由就是向下不触碰法律底线,向上要无限的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信用作为道德体系的基础,是司法领域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更是民事立法的价值追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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