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税源培植的思考
2015-10-21柳玉琪
商 2015年30期
柳玉琪
一、引言
地方税源培植是地方政府取得税收收入,进而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基础。我国地方税源的概念起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因此地方税源的培植也是源于1994年的税改之后。对于地方税源培植的研究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营改增”之前是对传统的地方税源培植的研究,除了受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还受制于税权的高度集中,地方税种多,结构不尽合理等一系列因素。而我国的“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实施以后,对我国地方税源的研究又赋予了新的问题。2012年开始的新一轮税改政策——“营改增”,使得曾经占地方税收收入高达30%以上的营业税随着“营改增”的进行,其主体位置也被动摇。地方税源培植问题更加引起了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就要求地方政府要有一定的税源为后盾,因为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培植高质量的地方税源。
二、地方税源对地方经济的依赖
《税收辞海》中写到,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最终经济来源,简称税收收入的源泉。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强制性的集中性的分配,分配的对象是社会总产品,主要是国民收入。所以税源归根到底是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国家开征的任何一种税,都必须选择特定的税收经济来源。税收取决于经济,脱离了经济,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税收的关键在于税源。培育高质量地方税源就是要发展地方经济,挖掘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地方收入的来源,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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