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不同回收主体的旧件回收定价研究

2015-10-21黄少辉徐森燚

商 2015年37期

黄少辉 徐森燚

摘 要:再制造有3种基本的模式:一种就是原厂直接进行再制造,第二种是原厂授权再制造,第三种则是第三方独立进行制造。本文将前两种统称为原制造商进行再制造,第三种称为再制造商进行再制造,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了原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价格模型,分析了原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制定的回收价格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原制造商;再制造商;价格模型

1、引言

近年来,旧件的回收再利用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许多国家已经立法,令制造商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负责,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很多企业纷纷投入到旧件的回收工作中,并实现了价值增值。因而,逆向供应链的研究受到更多的重视。

很多学者将我国的回收制度和回收现状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在此基础上给出我国在回收模式和回收制度方面的建议。关于闭环供应链的研究,很多学者从回收渠道选择上进行考虑研究。而针对闭环供应链中涉及的新产品与再制造品等的正向销售链条、旧件的逆向回收链条研究的文献还不多见。关于定价策略的研究,一些学者从回收定价方面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是针对于单纯的旧件逆向供应链环节。基于对闭环供应链的分析,本文通过制定不同的回收主体,在互不干涉条件下对逆向回收的旧件进行定价分析比较。

2、模型假设与参数说明

考虑现实条件的制约,为简化研究做以下假设:(1)原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均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其中原制造商不加以考虑生产新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