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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选择与公平效益:优化高职单独招生机制的思考

2015-10-17杨颖陈啸

博览群书·教育 2015年5期
关键词:不足对策

杨颖?陈啸

摘 要:自2007年3月,教育部对部分高职院校实施新政,批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高职单招走过了8个年头,已具有相当规模并处于逐步扩大的态势,高职单招考试的社会公信度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本文主要对高职单招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高职单招;不足;对策

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然而自 1977 年恢复高考以来,在高等教育选拔录取机制中,普通高考就一貫占有统领地位。然而高考这种单一的选拔方式并不利于彰显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在教育部实施新政之前,上海已悄然开始了高职单招的探索,这些高职院校关于高职单招的早期探索活动为2007年教育部对部分高职院校实施新政奠定了实践基础。高职单招在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同时也完善了高等教育多元化的选拔机制。高职单招作为新兴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显露出一些不足之处,研究其不足之处有利于高职单招不断完善。

一、高等教育单独招生机制发展沿革

高等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可以追溯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自1927年起至1937年止,这一阶段的大学入学考试由各校自行命题,各校考试科目各有差异,但这个时期命题覆盖面有限,题型略显单一。1938年起到新中国成立止,实行的是联合招生制或委托招生制。新中国成立之后,开始探讨新的大学入学政策, 1949年,所有高等学校都实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条件和办法,由各校自行决定。1950年5月,教育部发布文件号召高等学校实行联合招生或委托招生,并允许学校自行招生,,1951年又提出各高等院校尽可能实行联考或单独考试,各系可实行加试或复试。1966年由于阶级斗争等原因,高考被废除,并代之以推荐制。自1977 年恢复之后在高等教育选拔录取机制中,高考就一直占据着统领地位。

经济的发展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加之受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影响,单一的高考选拔机制逐渐暴露其不足之处,高职单招应运而生。自2007年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共计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试点以来,其高职单招的范围不断扩大: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个省/自治区共计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新增河北、辽宁、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试点。到2013年单独招生院校的增至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机制发展探究

高职单招在逐步扩大,并享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它为考生提供了多元选择,拓宽了考生的入学道路,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在当今社会,教育公平更多地体现在应该使每个人特有的能力得到发展上,从这这个角度考虑,高职单招在拓宽考生入学道路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教育效益则指的是,教育投入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贡献的大小。公平和效益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对矛盾范畴 。其矛盾的焦点是教育面前人人平等 , 教育必须讲求效益。在教育资源固定的情况下,提供的教育机会越多,培养的合格人才越多,教育效率越高。高职单招为受教育者提供了多元选择和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教育公平与效益。然而高职单招中出现的不足之处也是不能忽略的。根据分析概括,总结出以下几点:

1.高职单招的宣传力度不够。高职单招的范围虽说逐步在扩大,初步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毕竟是在近几年出现的新兴事物。目前参与高职单招的院校在宣传上大多注重宣传院校本身,对高职单招这种考试制度本身之特点与优点的宣传并不那么到位,如:入学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就读高职院校的学生相比,是否具有同等待遇,许多高职单招考生或有意愿参加单招的考生仍存有困惑。学生和家长对于高职单招的认识不够充分,。

2.高职单招的某些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生源不稳定。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如果被正式录取,则不必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然则,这一政策在执行方面尚有欠缺之处,由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社会认可度等问题,部分考生通过单招被录取之后仍然会参加普通高考,通过普通高考的路径进入高等学校。高职院校被当成了最后的备选,高职单招的生源不稳定,入学率下降。大部分高职院校只可对省内考生进行单独考试,只有少数高职院校可以对省外考生单独考试,高职单招的生源范围不够广泛。

3.高职单招的考核难度大、成本略高。高职单招需要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实施“知识 + 技能”招生选拔,增加了“面试或专业素质 / 职业潜质测试”环节,更全面地考查考生的知识体系和综合素质,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考试形式的设计、试卷的编制上则须做充分的准备。高职单招的生源成分并不单一,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均可参加,考核若想做到公平、公正则需下工夫。从高职院校的招、考、录过程来看, 学校承当的成本太高。以考试为例,由于是自主命题,学校要自己组织书面考试,试卷由学校自己出。工作量过于庞大,从组织考试、出卷、笔试到面试,尤其是面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4.高职单招招生选拔制度不完善,操作不够规范。许多高职院校并未设置专门的机构,缺乏专业队伍,在考试的实施过程中存有许多设计不合理、程序不到位之处,面试环节随意性大,存在人情分等状况。有些院校的单招则成为普通高考的浓缩版,或者干脆流于形式、走过场,丧失考试的严肃性。

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机制优化发展策略

针对高职单独招生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以下几点优化策略:

1.加强宣传的力度,增强社会、考生以及家长对高职单招选拔的认同。高职单招实施“知识 + 技能”招生选拔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一种新生事物。“知识 + 技能”模式考试明显异于传统的高考招生,各个学校在具体实施上采取方法又各有其特色,许多考生及家长对“知识 + 技能”招考模式缺乏基本的了解,难以信任高职单招这种模式,各招生高校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把宣传的重点放在这种新型考试制度本身上,结合学院自身的特色与优势,把宣传工作做细做好,使考生能清楚明了的知道单招考核的相关规定,确切指出高职单招与自考、成人高考政策的区别之处,解决考生对于单招的困惑和迷茫,增加考生对高职单招的信任,使考生和家长放弃单独招生是专门给“差生”提供上大学的绿色通道的偏见,生源才能源源不断。

2.加大高职单招的政策执行力度,剥离普通高考与高职单招,进一步减少生源限制。单招考生被录取之后或仍可参加普通高考,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则沦为最后的选择,在“无校可读”时,才选择入学。应该严格执行政策,考生通过单招被录取之后不再参加高考。目前高职院校的入学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高职单招入读高职院校,二是参加普通高考,通过最后一个录取批次被高职院校录取。事实上,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其考试成绩应互不通用,以保证高职院校的独特性,而不是将高职作为“差等”学校在高招最后一个批次录取学生。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则会入读高职,因此社会上也形成了“职业院校不如本科院校”的惯性思维。必须将普通高考与高职单招剥离开来,才能保证高职单招的效用。中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即将出台方案,将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分为学术型和技能型两种模式,实现两类人才、两种模式的高考。目前只有少数高职院校可以对省外考生进行单招,为扩大生源,应逐步放开对高职院校的生源限定。

3. 探索成本较低的考核组织方式。联合本省高职院校成立命题组,对于文化课考试集中命题,减少各单招院校在文化课考核方式上的人员浪费,分类命题,分别适用于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在专业课测试上,建立若干个联招联盟,如财经类招考联盟、计算机类招考联盟等,[2]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某大类招考联盟中多个院校志愿,联盟成员可共同出题形成试题库,约定时间,建立若干测评点统一测评,减少考生在多个院校间的奔波,从而在提高录取效率的同时降低院校和考生费用支出。

4. 在高职院校内设置专门的考试机构,组建专门的队伍。研究考试的相关理论,缩小高职单招考试在理念、思想与行动上存在的误区。在命题形式上,力圖通过以考核内容为主题的形式来图破各学科和知识学习领域之间的界限,尽量减少靠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就能得分的题目。[4]供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择的高职入学考试,学科知识的考核以高中新课改必须模块的教学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选修模块的内容,同时,增加对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内容。供“三校生”选择的高职入学考试,考试的内容要求既要符合当前“三校生”文化课教学实际,也要考虑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科知识的要求,研究修订文化课的考试大纲。突出命题的互补性,导向性原则。考试的设置要与高等职业教育挂钩,要与所报专业挂钩。职业技能考试要以近年的实践分类为依据进行规范,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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