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王”盯上官员
2015-10-08郭红敏
检察风云 2015年19期
关键词:现金
郭红敏
2011年9月30日夜,“江洋大盗”王胜利伙同他人,在河南省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家中盗走现金92万元。一年后,王胜利因另一案件被抓,供述了上述盗窃案后,还供述了盗窃其他多名县处级官员财物的事实。在赵兴华及正阳县公安局局长的授意下,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朱玉东等人将原本92万元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
专偷官员的“贼王”落马
2012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朱玉东和刑警大队教导员雷某带领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辉、一中队副队长邓某以及警官侯某等人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出站口将“江洋大盗”王胜利及其团伙成员三人抓获。
时年32岁的王胜利从2005年起,开始盗窃政府机关办公楼。2005年7月在上蔡县西洪乡政府行窃;9月在上蔡县财政局办公楼和上蔡县工商局局长办公室行窃;11月,他们又在汝南县委办公楼、汝南审计局偷窃,连烟和茶杯都没放过;12月,窜至开封杞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偷得4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在系列案件中,王胜利是主犯。2007年,王胜利因犯盗窃罪被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0年12月出狱。王胜利出狱后,不思悔改,物色帮手,重操旧业,他将盗窃目标锁定在县处级官员办公室和住房内。尝到甜头的他,变得愈发肆无忌惮。
2012年12月7日夜,王胜利和团伙成员潜入正阳县南环路信用联社院内,在正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武某办公室行窃,他们剪窗入室,撬开保险柜,盗走了1万多元的现金和一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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