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利率法在财务会计中的运用
2015-09-17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商业会计 2015年5期
(山西工商学院 山西太原030006)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法中的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实际利率法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来的一个概念,之前财务利息费用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采取的是按年限或者月份平均分摊的办法。在实际利率法下引入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后,就可以更加准确地计量每一期的摊销金额、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产生的摊余成本就是未来现金流折现到当期的现值(即借款的本金),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能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一、在应付债券、金融资产及贷款核算中的运用
(一)应付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每期借款利息费用,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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