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的两翼——音乐性与文化性
2015-09-10查婉琼
中国教师 2015年19期
查婉琼
音乐和相关文化是有机相融的,音乐及其教学不能离开文化孤立进行,必须把音乐教学过程还原为一个文化渗透过程,真正体现“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思想内核。因此,音乐教学要处理好音乐性和文化性的关系,文化性要融合于、渗透于音乐性之中。正如语文教学要处理好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关系,数学教学要处理好数学味和生活味的关系,音乐教学也要处理好音乐性和文化性的关系。《音乐课程标准》(2011)明确指出:“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
学校音乐教学不是专业性的音乐训练(教学),它是教育的一部分,是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音乐及其教学不能离开文化孤立进行,必须把音乐教学过程还原为一个文化渗透过程,真正体现“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思想内核。正如埃利奥特在《关注音乐实践》一书中强调的:“音乐的本质是语境性的、社会性的,甚至是政治性的实践,它是无法脱离具体真实的音乐语境、社会文化甚至政治制度、宗教信仰、个人情感而独立存在的,只有承认这些因素的微妙作用,才是当今生活实践的常态。”总之,音乐和相关文化是有机相融的,离开了文化,音乐就像鱼离开了水,音乐教学就会成为干巴巴的技能训练,“音乐教育成为悬浮在表层的纯技术操作”,其教育价值就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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