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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评测 提升“满意率”

2015-09-10陈海滨李小健

浙江人大 2015年11期
关键词:宁波市满意率人大常委会

陈海滨 李小健

双方各执一词,请第三方评估

4号线工程是宁波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了城市多处人流密集点,备受群众的关注。在原先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4号线北端为慈城西站,可是到2013年11月公布建设规划时,4号线北端变成了慈城站,起点少了1个站。

站点变化,直接关乎相关群众的利益。为此,宁波市人大代表王静在2014年人代会上提出了延伸4号线慈城段的建议。随后,这件建议交由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办理。但是,建议办理最终未能使王静代表满意。

在王静代表看来,新公示的4号线建设规划所减少的站点,对慈城西站周边的小区居民出行有着直接影响,群众意见较大。

王静认为,4号线的实际建设规划应与线网规划保持一致。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解释,线网规划中的线路规模为远景年的实施任务,建设规划则为近期实施任务;从客流需求、实施代价等多角度考虑,4号线近期起点宜选择为慈城站,且这一方案已经与沿线区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充分沟通衔接并经专家论证。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那么只好请第三方来评估了。

经过与代表、建议办理单位的详细沟通和调查了解,第三方评估专家对王静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作出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指出,建议办理不满意的原因,除了双方对线网规划和实际建设规划的理解存在偏差、立场不同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实际规划建设方案虽然经过了专家论证、征求了沿线市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却忽略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使得群众的知情权受到了损害,从而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引发了意见分歧。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在群众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改变规划建设方案,更容易使利益受到影响的群众产生怨气和不满情绪。

评估报告同时建议,轨道交通下一轮建设规划上报时,应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确保线路起终点尽可能与线网规划相一致;人大代表要站在全市高度,或是换位思考,客观评价市相关部门对建议办理的质量;在今后建议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要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通过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估及办理单位的进一步解释,最后王静代表以大局为重,对4号线实际规划建设方案的改变表示理解,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这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能否客观公正评估,专家队伍是关键

提升代表满意率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代表建议综合性、前瞻性的不断增强,以及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期待值的不断提高,代表建议不满意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规定,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进行二次办理。但是对二次办理后代表仍然不满意的建议如何处理,一直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督办工作的一个难点。

对于这些二次办理“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单位认为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代表却不予理解,坚持认为办理成效不明显,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以往,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反复督促协调,希望在建议办理推进中促使双方达成共识,但工作难度大、实际成效不理想。由此,第三方评估机制应运而生。

能否客观公正地评估建议办理工作,专家队伍是关键。经多方征求意见,常委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机关退休老同志、驻甬院校专家学者以及纪委、法院等单位中选择了9名专家,作为常委会聘请的评估专家,并确定1名责任心强、威望高的专家作为组长,负责对评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同时,召开评估组专家会议,明确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及专家组职责。专家们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对评估的建议作了工作分工,形成了2—3位专家为一组、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

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专家们通过查找文件资料、实地踏勘、走访办理单位与人大代表等形式,对建议所涉及内容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再由专家组组长牵头,以全体专家集体讨论的形式,形成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办理、调研反馈或留作参考的建议。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家点评会,专家组成员、提建议代表、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建议涉及的主、协办单位参加点评会。专家们对被评估的建议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办理单位当场表态,将积极进行整改。

“通过第三方专家对建议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既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机制,推动了建议所涉难点问题的解决,也增进了代表与办理单位之间的相关沟通和理解。”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还将2件代表多年关注并提出的建议纳入第三方评估范围。10月16日,召开了专家点评会,6件被评估的建议有4件需要继续办理,2件留作参考,对于继续办理的,办理单位在点评会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完结并答复代表。

办得怎样?打分见分晓

评估如果局限于“议”,难以量化测评。宁波市人大决定探索从常委会层面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打实打分,看看办理情况究竟是否让人满意。

2014年下半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的规定,确定对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等三家代表建议办理大户开展满意度测评。这次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层面首次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像一把重槌落下,打分见分晓。量化的测评植入建议办理评价制度产生了“边际效应”,如杠杆撑起人大建议办理评价的效力。

2014年9月下旬,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先后赴市人力社保局等三家被测评单位开展调研。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三家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代表工委向常委会作了三家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调研报告,特别指出了三家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审议,常委会以书面测评的方法,对被测评单位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价,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最终,三家单位的满意票均达到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测评结束后,三家单位的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表示:“虽然常委会对我们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是‘满意’,但是常委会调研报告和审议中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对我们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触动很大。”会后,三家单位针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主任会议上做专题汇报。

“相对审议报告而言,实行一人一票的票决,更能够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有了一项硬性的评价标准,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俞德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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