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火爆的制度推手:注册制、做市商制和分层管理
2015-09-10靳志伟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14期
靳志伟
“中国的NASDAQ”、“得新三板者得天下”、“新三板遍地是黄金”、“新三板将是中国最大的资本市场”……近日诸如此类的美誉和新三板火热的发展一齐撩动着市场的情绪。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2015年3月18日,全国股转公司和中证指数联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分指数。至4月8日,做市指数已从1000点涨至2355.37点;成分指数则从1000点涨至1987.08点。
截至2015年3月2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为2131家,超过了沪、深任何一个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数;挂牌公司覆盖证监会18个一级行业;市值高于1亿的公司达到614家,占比为28.83%;2014年以来累计定向增发募资额接近400亿,有6家企业单笔融资额超过10亿元,总融资额占总市值比重远超沪深交易所。
近期,市场认为新三板如此迅猛发展的原因有:协议转让、做市交易和竞价交易三种交易方式并存;中国股票市场真正的注册制;建立顺畅转板机制打通不同层次;交易所公司制运行;参与中介机构种类超过沪深交易所;分层管理,量体裁衣;定向发行但投资者人数可超过200人,等等。毫无疑问,这些安排都利好新三板,但是注册制、做市商制度和分层管理等三个制度对新三板发展起主导支持。
注册制:起点公平
目前,就挂牌交易而言,量化指标只有一条,经营满两年;就融资而言,一定投资者人数和一定限额以内豁免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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