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015-09-10张颖馨
投资与理财 2015年18期
张颖馨
都是股市惹的祸,连银行理财产品也提前终止了。”近日,刚从股市里逃出来的投资者突然发现,不少银行陆续发布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公告,由于计算收益时是以实际投资天数计算,因此随着投资天数的缩减,投资者实际到账的收益远小于预期。

提前终止是怎么回事?
所谓“提前终止”,指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没有达到合约上约定的时间,而因为一些突发事件或是触发了某些合约上规定的特殊条件后,被提前兑现。具体的终止类型有:银行可以提前终止,客户不可以;客户可以提前终止,银行不可以;客户和银行都可以提前终止。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经常会有一句,“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但在理财存续期内,理财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这也就意味着,产品提前终止的权利只有银行独享,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记者调查后发现,投资者在理财产品市场的确很少有提前终止权,这也属于正常现象。其实,提前终止权也类似于期权,拥有提前终止权的一方要付出相应的收益率作为代价,所以对于银行单方面拥有提前终止权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比一般理财产品收益率要高。相应地,可赎回条款的作用和提前终止权差不多。拥有可赎回条款的一方也要付出相应的收益率作为拥有这一权利的代价。
“提前终止潮”频现
8月17日,建设银行发布乾元“鑫安利得”2015年第2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公告。提前终止后,实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天数)和原预期年化收益率6.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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