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笔迹的检验研究
2015-09-10张新峰
决策探索 2015年22期
关键词:习惯
张新峰
近年来,随着经济纠纷案件的逐步增加,需要对签名笔迹进行检验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因签名笔迹字数较少,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特征表现得不充分,且其笔迹容易改变,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案件的检验难度。但我们只要认真分析检材,选好、用好笔迹样本,正确进行综合评断,就能作出正确的结论。
一、案例
2014年12月,笔者受理了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送来的贷款借据一份,要求鉴定借据上的签名是否为张某某所写。比较检验时,从表面上看,检材与样本的字形完全不同,笔顺亦有差异,否定同一似乎没有问题。但在深入进行检验中发现,检材字迹书写速度较快,而样本字迹书写较慢,且样本数量很少,达不到鉴定的条件。为此,笔者会同送检单位到张某某所在地收集样本材料,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收集到了张某某不同时期、不同书写速度的多份样本。在此基础上,又对样本进行了认真筛选,选出与检材字迹书写速度、字形相近的若干份样本,经比较检验,发现检材与样本在许多高价值的特征上完全符合,从而认定签名是张某某所写。后經法庭调查,张某某承认了签名是本人所写的事实。
二、对策
(一)样本材料要充足
对于此类案件的检验,要特别谨慎。签名笔迹一般只有两三个字,在字少的情况下,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有时也是片面的。因此,检材不易全面反映出书写人固有的书写习惯。如果样本材料不充分,就现有的样本材料进行比对,鉴定人员很可能用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的一面去否定另一面,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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