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视野下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模式初探
2015-09-10叶锋
东方法学 2015年3期
叶锋
内容摘要: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课题。立足我国审判实践,建立符合我国司法规律的审判辅助事务管理体系,既是促成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形成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民司法终极目标的现实基础。应从审判辅助事务管理的对象(审判辅助事务的区分)、审判辅助事务实施的主体(审判辅助人员分类及配比)以及审判辅助事务管理的流程(辅助事务流程管理)三个维度建立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模式。
关键词:审判事务 辅助事务 辅助人员 分类管理
引〓〓言
我国现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动,社会矛盾时有发生,民众对司法产生了巨大需求。虽然国家加大司法投入,增加司法供给,但法院仍处于“诉讼爆炸”、“案多人少”的现状。就上海法院而言,2013年全年上海法院共受理案件48.6万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为全国法官人均办案的2.25倍。在司法资源稀缺与诉讼爆炸强烈冲突的大背景下,增加法官的数量看似为可行之策,但域外多国的实证经验均表明,此举并非根本解决之道,况且盲目地增加法官人数也不切实际。应对当前司法现状,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使有限的审判资源集中于核心审判事务,使法官从繁杂的辅助事务中抽身,专司案件审理,以提升案件审理的绩效,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审判资源。对此,审判辅助事务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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