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2015-09-10杨世崇李修乐齐纪民
民生周刊 2015年23期
杨世崇 李修乐 齐纪民
“纪挺法前”的创新之举,以及在平顶山市的成功实践,促进了该市党风政风根本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纪委不当恶人,就可能有更多的党员干部沦为罪人,对于破纪行为,必须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不能纵蝇成虎,养痈遗患。”
这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针对该市日前7名县处级干部被连续查处发出的感慨。
7人中,一人被双开,两人被撤职,其他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值得一提的是,被处理者大多是因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借款为名占用公司财物等所谓“小节”问题被处罚的。
这种空前的查处力度,遵循今年以来平顶山市委出台的全国首则《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
平顶山以该实施办法为抓手,眼里不揉沙子,坚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更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露头即遭查处,不仅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也避免更多人从破纪到违法,进而滑向犯罪深渊,走出了“重教育防范、重案件查办、重结果运用”的创新之路。
党纪和党规浓缩版
今年2月,陈敬如从河南省纪委宣传部长的位置,空降到平顶山市,担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曾在沁阳市任市委书记多年的他,一直着力于创新工作理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在工作实践中,他发现,长期以来,因为纪律和规矩执行不严,对违规违纪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小节”问题往往被忽视,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违法不得了,违纪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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