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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纠纷化解模式探讨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3期

对于“互联网+”背景下民商事审判难点,解决方法很多,但根本办法应是司法工作要学会融合,让审判活动融入“互联网+”进程,跟上时代。

目前,互联网行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然而,在国家监管层面及各大网络公司,并没有明确且详细的统一规则。自律缺少和监管缺位,使这个行业存在各种隐患。比如,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如何区别、定性、规范?平台服务商如何制定隐私保护规则?如何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本次论坛邀请了学术、实务和技术领域的众多嘉宾参会,也是期望能从多方面对现存问题进行剖析,针对论坛议题可以作以下总结。

第一,关于网络侵权。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新兴行业,以及互联网与各种传统行业的结合,对于《著作权法》基本原则和框架的实践应用产生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挑战。尽管网络著作权保护已经成为《著作权法》的主流问题,但互联网产生的新型利益形式、商业模式乃至文化和价值观,与传统著作权的基本理念已经存在不符合之处,从而导致各种挑战和应对困境。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客体制度、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讲师刘晓春老师的观点很好。她认为,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著作权法》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已经不可能采用传统方法,可以参考作品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定价方式,参照实践中的许可费用确定损害赔偿费用。在新型案件中,法院主要功能是通过判决停止侵害来界定权利,由市场主体后续通过市场谈判来形成相应的价格,从而作为日后实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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