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5-09-10沈志先
上海人大月刊 2015年9期
沈志先
《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已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我全程参与了这部法规的课题研究、立项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又见证了该法规草案通过常委会的审议不断趋于成熟完善的过程。回顾该法规整个立法工作,我深感得之不易,同时也深感推动法规实施之责任。
强化主导,破立法难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多年来,本市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但与此同时,当前各类职务犯罪等腐败案件依然多发。如何从加强法治入手,扎牢制度的笼子,更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2013年1月,王中等13名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联名提出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议案。内司委在办理议案的过程中,一方面感到从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出发,此项立法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又感到该立法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分寸感把握难度很大。面对这些困难,委员会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实行课题研究、立法调研、草案起草“滚动推进”,逐一攻克了道道难关。一是以缜密的课题研究破解立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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