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强制举措探析

2015-08-27曲海月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6期

摘 要:自我国《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仍不断有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针对这种现象需要使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压制和惩戒,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发现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强制措施;探析

行政强制措施指的是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于人的人身或其财产进行相应的暂时强制控制措施,以保障公民的利益不受到侵犯的制度[1]。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人民生计的重大问题,因此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对于其进行规范和保障显得极其的重要。

一、食品监管行政强制举措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强制措施对象的问题

依照2012实施的行政强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进行剖析可以了解,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实施该措施只能是县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常常是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下属单位来承担执行该任务的责任[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实际过程中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单位却没有权利来实施强制措施,如果遇到需要执行强制措施的情况,则必须交由上级部门申报。如果按照规定执行,对于某些突发紧急情况来说,会大大地影响到了监管执行的力度和效率。……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