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
2015-08-25徐安
群众 2015年7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徐安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要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呼声越来越高。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现实需求,依托司法办案开展公益诉讼探索。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公益保护案件4295件,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或公益损失30亿余元,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打下了基础。前不久出台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出了更加全面具体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推动这项工作在江苏迈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我省在公益检察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一是将公益检察保护作为新形势下检察监督一项重点工作来谋划。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职、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省检察机关切实强化担当意识,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了积极而审慎的公益检察保护探索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将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三级检察院一体化推进。省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分层座谈讨论、撰写书面研究报告等方式,全面掌握全省探索公益检察保护工作的情况,并积极指导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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