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15-08-25詹立风
群众 2015年1期
詹立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固本之举。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情,紧贴民需,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法治中国的社会根基。在实践中,要着力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法治新常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突出源头治理,规范公共权力运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出了更加具体化、强制性的要求。公共权力涉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承担着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功能,对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影响。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就是要从源头上、机制上抓好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充分体现宪法精神,切实有效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近年来,如东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创新发展党务公开体系,开设“如东县委权力公开运行”网站,推行县委常委会、全委会旁听制度,出台《如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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