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42名储户存款丢失银行将垫付受害储户存款
2015-08-24
金融周刊 2015年5期
发生“42名储户存款失踪”地的杭州警方回应,将全力追回赃款保护储户权益,涉案银行也将为受害储户垫付存款。
日前“新华视点”报道中披露,2014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涉及数十位个人储户及泸州老窖、酒鬼酒、东风汽车等A股上市公司。从数额来看,单笔“失踪”的企业存款最高达3.5亿元,尚未追回的个人存款近5000万元。
存款“失踪”究竟是谁的责任?储户索赔会不会不了了之?据警方调查,报道提及的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一案,事发银行为杭州市联合银行。“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盗窃罪移诉至杭州市检察院。警方还将全力追回赃款,以保护储户权益。”杭州西湖区公安局负责人说。
“经银行自查发现,导致存款丢失的主要问题是,银行工作人员在业务授权时轻信他人,核查不仔细,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杭州市联合银行法务部主任章小的说。
经初步调查,该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原负责人祝超菊,就是导致42名储户存款失踪的“内鬼”。案发前,祝超菊先是协助不法分子冒用银行名义,并负责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宣称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给予13%利息的“贴息存款”。当储户来到指定窗口存款时,祝超菊再趁储户不备,打开转账界面要求多次输入密码,将存款转入其同伙账户分赃。
据了解,超过5000万元存款目前己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
“总体上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在银行后,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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