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改革
2015-08-21夏正林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夏正林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高等教育·
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改革
夏正林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目前将法学专业定位为推行高校双语及全英教学的排头兵,其主要原因是,与其他专业知识相比而言,法学专业的双语、全英教学更加符合国际化,特别是中国进入 WTO后对双语知识的需求。但笔者认为这并没有真正理解法学专业开展双语教学的本质需求:对中国人来说,法本质上是一种舶来品,法学专业更需要双语教学的真正的必要性在于使用必要的语言来理解法的思想和知识体系。因此,对法学专业来说,双语教学并不能仅仅意味着运用 “两种”语言来教学,它更多的要求是运用“必要的”语言来进行教学,以使学生真正明白法的知识。
双语教学;法学专业;必要的语言;思想和知识体系
在目前进行双语教学的专业中,法学专业是被首先要求进行双语教学的专业之一。早在 2001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字[2001]4号)中就明确要求,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以及金融、法律等专业,更要先行一步,力争3年内,用外语教学的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 5% 10%。暂不具备直接用外语讲授条件的学校、专业,可以对部分课程先实行外语教材、中文授课,分步到位。现在有条件的高校应该加快步伐,争取40%50%大学课程用英语讲授。2004年教育部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作评估方案 (试行)》明确将双语教学纳入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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