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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31年间东北自然灾害概况及特点

2015-08-18王虹波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王虹波

(通化师范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吉林通化134002)

1912-1931年间东北自然灾害概况及特点

王虹波

(通化师范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吉林通化134002)

通过对1912-1931年间东北自然灾害地方文献资料的梳理,把整理得出的数据自制了不同种类的灾害统计表,大致呈现了这一时期东北自然灾害的发生概况。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这一时期东北自然灾害的特点:灾害发生频繁,无年不灾;发生地域广泛,无地不灾;灾害种类繁多,主要以水旱冰雹等气象灾害为主,生物灾害和地质灾害较少;而且常出现多灾并发,接连不断的现象。

1912-1931年;东北自然灾害;特点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灾的国家,“我国灾荒之多,世界罕有,就文献可考的记载来看,从公元前十八世纪,直到公元二十世纪的今日,将近四千年间,……几乎无年不荒;西欧学者甚至称我国为“饥荒的国度(The Land of Famine)。”[1]7民国时期东北地区也是灾害频发。本文主要从常见的气象灾害、生物灾害和地质灾害来介绍1912-1931年间东北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及特点。

一、1912-1931年间东北自然灾害发生概况

民国时期东北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水灾、旱灾、冰雹、风灾、霜冻低温冷害和雪灾),生物灾害(虫灾、瘟疫)和地质灾害(海啸、地震)。下面以列表统计方式来介绍一下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

从民国时期东北地区发生灾害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灾害发生频繁,每年都有各种灾害发生,二十年间东北共发生各类灾害1033次,气象灾害发生的次数最多,一共发生933次,约占东北灾害总数的90%,气象灾害中又以水旱灾发生次数最多,水灾540次,占总灾害的52%,占气象灾害的59%,基本是灾害总量的一半,可见,水灾危害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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