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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将试点蓝图变成治理成效

2015-08-15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沈小平

河北水利 2015年3期
关键词:节水试点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沈小平

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工作,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前期准备基本就绪。今天,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会议安排,我先就抓好试点方案实施讲3点具体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河北地下水超采问题由来已久,且危害越来越重。2013年8月下旬国务院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题会议后,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部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先后到我省衡水、沧州等地调研,提出了《关于推进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政策建议》,汪洋副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赞成在河北开展试点,要求尽快拿出“效益最大化,可操作、好考核”的试点方案。2014年1月,国家4部在我省召开对接会,正式明确在黑龙港地区4市49县(市、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2014年4月8日,汪洋副总理又亲自率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到衡水专题调研,并讲了重要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本顺书记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庆伟省长深入衡水实地调研指导。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省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和气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在深入相关市县调查摸底、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期间,庆伟省长主持专门听取方案编制情况汇报;相关部门多次到国家对口部委征求意见。2014年5月8日,河北省政府在北京组织召开试点方案论证会,邀请两位院士、多位专家和4部领导,对方案进行了审查论证。2014年5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试点方案。可以说,这个方案凝聚了多方心血和智慧,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

1.试点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要求,统筹考虑粮食安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首要目标,以衡水等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试点范围,以调整农业种植模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严格地下水管理为重点措施,开源节流并举、建设管理并重、治理保护同步,逐步构建适水发展的农业种植体系、高效节水的灌溉工程体系、引排得当的水系连通体系、良性运转的管理服务体系、实时可靠的水资源监控考核体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控制地下水开采,修复地下水生态,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省和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探索积累经验。

2.试点方案提出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全民行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调动各行各业主动性创造性,将国家治理决策转变为群众自觉行动,增强持续治理的内生动力;规划统领、科学治理,年度实施方案与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集中连片、规模推进,开展从水源到田间、从工程到农艺、从建设到运行的综合治理;创新机制、示范带动,探索建立反映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制度,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完善节水压采政策法规,形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根据试点区各地资源禀赋、种植结构、土地流转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合理确定治理模式和工程规模,提高治理效果;竞争立项、绩效考核,建立综合治理项目库和备选库,依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压采效果等择优实施,严格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3.试点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

到2015年,试点区压减农业地下水超采量7.6亿m3,压减工业和城市生活地下水超采量3.04亿m3,共计10.64亿m3;到2017年,压减20亿m3,冀枣衡、沧州、南宫三大深层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止跌回升;到2020年,压减27亿m3,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生态明显改善。

二、把握重点任务

为确保实现压采目标,试点方案提出了5大类19项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四节一增”。“四节”即结构节水、工程节水、管理节水、农艺节水;“一增”即增加替代水源。

1.结构节水

统筹考虑稳粮、压采和农民增收的关系,科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一方面,转变种植模式,在无地表水替代的深层超采区,适当压减冬小麦种植面积,变一年两熟(冬小麦、玉米)为一年一熟(玉米、棉花、花生、杂粮等),一季休耕、一季雨养;支持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作物。另一方面,实施非农作物替代,在地下水严重污染和深层超采的小麦种植区,改种榆树、白蜡、枣树等耐干旱耐贫瘠且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树种;在衡水湖滨湖带实施退耕还湿,改种水生植物。

2.工程节水

重点谋划和实施一批从水源到田间的引、提、蓄、灌等水利工程,优化水源结构,高效利用稀缺资源。重点实施3大节水工程。

一是地下水高效节水工程。择优发展喷灌、微灌、高标准低压管道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重点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条件的市、县要打造万亩以上综合节水技术示范区。在试点区40个县(市、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7万亩,其中喷灌67.5万亩,微灌27.1万亩,高标准管灌18.1万亩。小麦、玉米喷灌亩均投资1400元,林果、蔬菜微灌亩均投资分别为1300元、1600元,高标准管灌亩均投资500元。

二是地表水高效节水工程。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城市返还农业的水量,恢复石津、漳滏河、沙河灌区部分灌溉面积,扩大渠灌区对井灌区的覆盖,实现地表水对地下水的置换。在13个县(市、区)恢复和提升改造灌溉面积85.6万亩,其中渠灌区面积68.0万亩,井渠双灌区面积17.6万亩,共投资11.6亿元。

三是外来水高效节水工程。结合外调水源工程发展田间节水灌溉,实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160.2万亩,其中渠灌区面积102.1万亩,井渠双灌区面积58.1万亩,总投资25.67亿元。

3.管理节水

这是治理地下水超采具有根本性的举措,也是试点工作创新突破的关键所在。

一是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调节机制。各地要借鉴桃城区“一提一补”、张北总量控制、成安定额管理、石津灌区终端水价的经验,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探索创新多种形式的农业节水模式。同时,要大力推行工业差别水价、超额累进加价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二是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搞好“建管一体化”试点,鼓励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村集体组织自主申报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先建后补。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创新运行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快构建以专业化组织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三是严格地下水管理。抓紧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功能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为综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尽快完成农业灌溉水量控制指标分解,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鼓励和引导区域间和用水户间进行水权交易;明确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除生活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打机井;严格机井管理,实行一井一证一表一卡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管,试点区试行农业用水超限额部分征收水资源费;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行地下水位、水量双控制。

4.农艺节水

重点在3个方面推行节水措施。

一是冬小麦春灌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选择蓄水保墒能力较好的麦田,因地制宜推广节水抗旱品种,通过农机农艺、良种良法结合,实施节水保墒技术,减少浇水次数,实现小麦稳产(可浇可不浇的就不浇水,能浇一水的不浇两水,能浇两水的不浇三水)。在43个县(市、区)推广160万亩,亩均补助265元。

二是小麦保护性耕作节水技术。实行免耕、少耕和农作物秸秆及根茬粉碎覆盖还田,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作物抗旱能力。在原有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每台免耕播种机具补助购置费4000元,补助1250台;在24个县(市、区)实施保护性耕地作业50万亩,每亩补助农机作业30元。

三是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重点推广小麦、玉米水肥一体化微喷灌和蔬菜膜下滴灌。在29个县(市、区)推广小麦玉米微喷10万亩,亩均投资850元;在33个县(市、区)推广蔬菜膜下滴灌20万亩,亩均投资1600元;在巨鹿县推广中药材滴灌或微灌1万亩,亩均投资850元。

5.增加替代水源

一是改造完善位山引黄、引黄入邯和卫河引水工程,优化配置沿线河湖生态和农业用水,新增外调水灌溉水量4.9亿m3。

二是整治河渠3446km、坑塘1164个,扩大地表水调蓄能力。通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置换,新增地表水灌溉水量 1.8 亿 m3。

三是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建设人工增雨作业条件监测网,充实更新作业装备,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力度,预计可增加降水 2亿 m3。

三、落实保障措施

现在已经进入6月份,实现试点方案确定的治理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力保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打好主动仗,打赢攻坚战。当前,要下大力抓好3项重点工作。

1.制订出台配套文件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省财政厅要牵头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农业厅要分别制定水利和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还要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上述几个文件,要在2014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省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制定绩效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督查工作方案,省水利厅要牵头制定地下水压采效果监测评估办法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创新机制调动群众参与压采治理积极性等3个指导意见,这几个文件要在2014年8月底前印发实施。按照省政府常务会的既定原则,需要省政府或办公厅印发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尽快报批印发;需要联合发文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协调联动,及时联手出台。

2.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各市、县要依据试点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抓紧开展实地调查勘测,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与农艺节水项目要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报批备案,渠灌区灌溉项目要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报批备案。按照试点方案中确定的项目管理原则,除跨市的引调水河渠工程由省审批外,其他工程均实行县申报、市审批、省备案。对前期工作扎实、压采效果明显的优先审批实施;对前期工作严重滞后的,从备选库中择优选取同类项目替代,县里调整不了的市里调,市里调整不了的省里调,要让项目跟着“前期”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同时,要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谁审批、谁负责。

3.强化建设运营管理

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优选施工队伍,把好设备、材料关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统筹安排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和工程管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严防挤挪截贪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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