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思考
2015-08-15赵士红
协商论坛 2015年1期
◎ 赵士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政治制度。但也必须看到,我国目前正经历着剧烈的社会转型,这一制度受到国内外的多重压力,如何巩固和发展这一富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相比,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不相适应、需要完善的方面。我们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巩固和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使其向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方向发展。
一、社会转型期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是推动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贡献。
(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发展条件下,没有西方式的“两党制”、“多党制”存在的社会环境,也没有“一党制”发展的政治空间。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这一制度巩固和壮大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新中国成立后,针对部分民主党派人士认为革命已经胜利、任务已经完成、民主党派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存在的疑惑,毛泽东同志果断地提出,“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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