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地人”利益群体看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以湖南省凤凰县为个案
2015-08-15肖人夫唐莉霞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10期
肖人夫 唐莉霞,2
(1.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2.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乌鲁木齐 830049)
湖南省凤凰县的旅游业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还处于自然、自发状态,直到本世纪初才获得快速发展。从2001年到2014年的十四年间,凤凰县年接待游客人次从57万人上升到904万人,年旅游收入从0.74亿元上升到80.98亿元,三大产业结构从2001年的29.9:27.0:43.1调整为2014年的12.4:17.5:70.1,形成了旅游“一业独大”的产业格局。
随着旅游业在凤凰的蓬勃发展,一些“现代化”的问题也屡现报端,部分学者倾向于把这些问题归咎于现代旅游与传统文化二者的矛盾碰撞。2012年8月,笔者曾到凤凰县进行调研,对该县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的发展问题进行了一定探索。研究发现,思想观念与经验事实之间尚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必要对这些普遍存在的观念进行一个人类学的分析与阐释:通过深入剖析“当地人”的利益群体,来发现问题背后人们深层次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诉求,认清矛盾只是掩盖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对立表象下的当地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竞争与分割,其中传统文化则是被工具化。
一、笼统的“当地人”利益与具体划分维度
调查可知,“当地人”并非一个均质统一的群体,所以停留在“当地人”的整体层面来看待他们的利益诉求是模糊的。如果不对各个群体的不同利益进行深入、细致的追问和分析,就无法详尽了解旅游开发对当地人利益的影响,也无法真正碰触这些群体的深层次经济诉求。因此,本文将从不同维度对“当地人”加以细分,并着眼于这些所谓的“传统缺失”矛盾和问题背后人们深层次的利益诉求,对“当地人”的不同利益群体做出一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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