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应有机结合
2015-08-15黄玲琴谷晓钢
科技视界 2015年7期
黄玲琴 谷晓钢
(江苏师范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江苏 徐州221116)
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我国的高等教育目标,也是所有高等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高级专门人才往往分为通才和专才两种,高校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高等教育改革中备受关注的热点。
1 通才与专才
一般认为,通才是指除了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技能外,还具有较为宽广的知识面和职业适应面的人才;而专才则指只在某一确定专业方向上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因此专才在从事本专业工作时能应付自如,但其能力和创造力往往受限于本专业。而通才则由于其知识技能广博,覆盖了不同的专业领域,因此可以胜任多个不同专业方向的工作。
事实上,所谓的通才和专才,其涵义是相比较而言的,随着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在知识倍增,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显然无法成就精通一切学科、一切领域的“通才”,也就是说当今社会一个人很难熟练掌握多个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样在现代信息社会也很少有完全只懂某一科知识而对其他科目一无所知的专才。因此更深入一层看,通才更多地是“通”概括性较大的基础理论,“通”普遍性较大的一般能力,“通”解决各类问题的一般方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