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婚姻观念的变迁
2015-08-15赵爽
黑龙江史志 2015年14期
关键词:爱情
赵 爽
(大连大学 辽宁 大连 116600)
“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建立家庭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前提”[1]。婚姻与家庭,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一对范畴,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建立并延存至今的一种社会关系。社会不断进步使人们对于婚姻的理解不断加深,国人的婚姻观念更是在近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随着新思想的传播,西方婚恋观念进入中国,国人开始吸收新观念以求糅合中西,突破封建包办婚姻,逐步走上注重两性平等、自由恋爱、以爱情为婚姻基础的道路。
一、中国传统包办婚姻
中国传统家庭中男性多占有绝对领导权,女性则是婚姻生活的附属品,女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家庭诞下子嗣、传宗接代。《礼记·昏义》记载:“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2]。爱情在古代婚姻中多不占主要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而是牵扯到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
中国古代社会的男女双方结婚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由家长掌控,若不经过父母或媒人同意,两人自由结合的婚姻是不被认可和保护的,不合礼法,甚至被嘲笑和鄙视。《战国策.燕策》记载:“处女无媒,老旦不嫁,舍媒而自衔,幣而不售”[3]。在封建时代,作为婚姻当事人的青年男女大多没有权利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有自主权,尤其是女性,更是处在“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
封建制度下的门第观念深入社会各个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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