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对终极股东的制约作用分析
2015-08-13朱雅琴
中国经贸 2015年11期
【摘 要】机构投资者具有积极监督效应,通过对公司的终极股东进行监管,从而改善公司治理。本文基于终极股东的概念,就机构投资者对终极股东的制约作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终极股东;制约;分析
一、引言
资本市场实质上是信息市场,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客观现象,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世界范围内的各个国家都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在披露的信息中,既包括监管部门强制披露的信息,也包括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同时在这些信息当中,会计信息成为披露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任何契约的签订都离不开会计信息的支持,会计信息既是当事人订立契约的基础之一,又是构成契约的一个变量,还是监督契约执行和评价契约执行结果的手段。我国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其后在2006年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在2007年又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然而,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这些措施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因此,需要找到影响会计透明度的深层次原因而达到“治本”的目的。会计信息是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产生并对外披露的,但是由于我国股权集中的现实情况,管理层的各种财务决策,当然包括信息披露决策不可避免地受到终极股东的影响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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