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舌尖安全”的利器
2015-08-13
科学生活 2015年7期
近几年来,广大消费者遭遇许许多多尴尬事: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让许多人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甚至面对美食不敢下嘴。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我国最高立法机构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审议修改程序。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今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新法)共10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指出,这部法律内容非常全面,本次修改主要出于三个需要: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二是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三是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
下面,让我们盘点一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与我们普通消费者关系较大的九大亮点。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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