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所得税新政策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分析
2015-08-11上官鸣郭清韵
会计之友 2015年15期
关键词:固定资产
上官鸣 郭清韵



【摘 要】 所得税新政策扩大了固定资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文章通过对财税〔2014〕75号内容的解读,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有助于企业在税务处理中正确理解、运用所得税新政策。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 所得税新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5-0101-03
我国经济处于转型的重要阶段。为推进转型升级,增强市场活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随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4年10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对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进行了明确。加速折旧是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将企业后期计提的折旧提前至前期计提,获得部分免息流动资金,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
一、所得税新政策下的固定资产折旧规定
资金压力过大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前期,由于企业在生产、研发、经营等设备中投入比重较大,企业资金流动受阻,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发展。新政策与旧政策相比,扩大了企业在所得税计算时允许使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更多企业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延期纳税”的优惠政策,也更加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表1具体介绍了在新所得税政策下,不同行业企业在不同条件下所适用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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