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在于政,不在于制”
2015-08-11萧惑之
中关村 2015年8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萧惑之(北京)

刘仪舜先生几乎把“后半生”的精力全都用在《国有资产法》的研究上,年届耄耋,“不知老之将至”,一个可爱的中国知识分子进献“和氏璧”的精神跃然纸上。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北吉林考察时发出明确的指示:“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恰在此时,“好雨知时节”,国有资产法研究专家刘仪舜先生的《法治国资: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出版了。这部凝聚着诸多领导、学者、企业家汗水和心血的论文集,对至今未能出台的《国有资产法》的来龙去脉,有详尽的记录,资料详实,观点明确,在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艰难实践中,更具有借鉴意义。
“国内外无数案例证明,企业经营得好坏不在于所有制,而决定于体制和机制。”国有企业不是一卖了之的问题。国资法是在公有制前提下,研究如何使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体制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从而带动其他经济成分发展,为全国人民造福,这是一项宏伟的创新工程,不是简单地走私有化的道路。刘仪舜先生是当年《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组组长,这部著作集中反映了国内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一些失败的教训,也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诸多理论问题的探讨论述,作者殷切希望对今后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立法有参考作用。让人无奈的是,八、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历经十年艰苦努力组织起草的《国资资产法》,最终未能出台毕竟是件十分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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