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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思考

2015-08-05王中帅

法制博览 2015年7期
关键词:现实问题检察机关

摘要: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监督等为主要目标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但是在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以来,作为检察机关中成立时间较短,综合性较强的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在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为检察工作大局做出应有的服务与贡献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面对这些制约案件管理部门发展和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应当从自身开始做起,提高案件管理部门综合素质,摸索建立案件管理部门可复制的工作制度与方法,寻找出从内部开始做好做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现实问题;提高自身;有效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56-02

作者简介:王中帅,男,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部。

在检察机关工作规范中,将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为案件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并提出案件管理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想要完全实现案件管理部门职能工作,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部门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可借鉴的完整的工作体系、缺乏全面了解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人才队伍的建设还没有完全成型、案件管理工作的推广和解释力度不够,案管部门难以顺利的开展工作等。“打铁还需自身硬”案管部门面对这些问题,可以尝试从案件管理部门自身的提高和完善开始做起。其重点应该是提升综合素质与建立有效地工作制度。

一、案件管理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难题

(一)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日常工作体制

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中成立时间相对较短的部门,从2004年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首个案件管理中心到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再到2012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陆续成立,案件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所有的工作方法都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逐渐摸索出来,所有案管部门所面临的一个工作中的首要问题就是目前可以遵守的只有大的工作框架即《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最高检相关文件中关于案件管理部门职能的划定,再可以遵守的就是上级院的年度考评中的内容,借由此来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因此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怎么更有效率的开展工作,如何让各个业务部门自然,渐进的适应案件管理部门的存在,怎么平衡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微妙关系。这些日常工作中最细小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经验可借鉴,就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各个院因此也有各自不同的工作方法。在基层院中体现更为明显。

(二)案件管理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案件管理工作具有极强综合业务性,对人才队伍要求的就更加严格,特别是在目前信息化工作的时代背景下,再加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的上线,要想满足案件管理工作的需求就需要熟悉检察业务工作、检察业务工作能力强的业务能手,保证案管部门在进行监控和评查时能够准确高效的找到问题所在,提升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威信。需要熟悉统一业务系统、懂计算机技术的人才,能够做好案件工作所需的技术需要,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做好案管部门的服务职能,需要法学功底深厚,对实体能有良好把握的人才,避免案件工作流于形式,真正实现案件管理的意图,保证司法公正。而且最重要的是需要干警有较强的责任心,在较长时间内准确的把握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大局的关系。在保证人才队伍质量的同时,案件管理工作队伍的数量也是需要重视的一个内容,案件管理工作内容分布广泛,日常工作繁琐,案件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就需要足够的工作人员。

(三)案件管理工作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和认识

全国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已经有两年,但是与检察机关开展工作以来长期的工作时间相比还是太短,如何让各个业务部门在适应了原有的案件管理方式上,接受和理解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如何让案件管理部门在横向监管上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互相适应的过程。虽然案件管理工作对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检察机关中对案件管理工作职能还缺乏广泛的了解,认为案件管理工作是重复的琐碎劳动,对配合案件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案件管理职能尚没能真正开展起来。案件管理职能难开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重视流程监督,而这恰恰是案件管理部门实践其作用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目前在业务部门中普遍存在者没有意识到程序违法的危害性的现状,认为只要实体正确就可以保证案件质量,对程序的合法公正没有足够的认识。而在进行程序监控时,案件管理部门也存在担心对程序违法提出意见后会引起内部之间的不和,因此案件管理工作的充分开展面临着现实困境。

二、案件管理部门首先要做到自身的提高

(一)理解掌握常用法条,检察业务规定和检察业务办案流程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具有全局性的业务工作部门,掌握全面的案件信息,而且担负着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的职责,案管部门要负责所有的办案流程的监控,首先就先要求案件管理工作队伍对程序法的掌握,以及对办案工作规范的熟悉,以达到案件管理部门及时管理、服务的作用。由此可见,加强学习就是案管办首先需要重视的地方,加强学习和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应该不止局限于程序法。从目前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来看,逐渐也开始有了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实体掌握的声音,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着案件的流转职责,在受理案件和移送案件的工作中,如果能加强对实体法的掌握,能够提高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目前的工作情况还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统一业务系统使用的掌握。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的情况下,案件管理工作对于业务系统的掌握,更新内容的熟悉,对业务改革的动态的学习就显得非常重要。不仅要熟悉掌握案件管理部门的系统工作内容和常见问题,对于其他各个业务部门也需要做到良好的掌握,在日常工作中,各个业务部门有了问题,第一反应就是问案管,找案管。为了做好案管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对于系统的全面熟悉了解就势在必行。

(二)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总结和规范,形成案件管理工作可行有效工作机制

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和在保证严格执法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想充分发挥作用,案件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工作规范,有据可查。案件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在实际工作中,短时间内还无法与业务部门形成良好的磨合,再加上案件管理部门职责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频繁,在面对这种工作形式的时候就需要有良好的工作记录和工作安排以及规定,对经手的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总结,与其他业务部门协调,建立工作工作制度,业务系统的不完善,案件管理工作需要较长时间磨合,都会给案管工作带来困难,要寻找方法,途径,就要多总结,快速摸索出案管工作有成效,可推广的工作方法。以规范为出发点,配合好业务部门办案,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还应该注意及时发现、记录问题,对工作和业务系统中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从“细”入手,把细致工作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做到监督合理,管理到位,真正配合好办案部门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在做好以上两点的同时还应兼顾反应迅速,及时流转,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保障检察业务工作。

(三)与业务部门增加交流,有效沟通,加速案件管理工作的磨合过程

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首先从大局出发理解案管工作职能,始终坚持业务部门是办案工作主体的司法属性。以保证服务为先,及时了解掌握各个业务部门工作中的工作动态,业务工作中和案件管理相关的问题,了解办案部门需求,积极配合,在业务系统办案中,案管办对案件运行过程中的每个节点都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及时解决业务部门遇到的问题,以服务带动管理。在系统下,积极准备并与办案部门交流案件管理工作的问题,做好案件办理和管理工作。案件管理部门要真正的实现案件管理部门的作用,把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推展开,让各个业务部门尽快适应案件管理部门,就要创新工作方式,以服务为先,管理为主。结合上级各方面的要求,融入全局工作。加快和各个部门的磨合过程,真正有效的履行好职能。

三、结语

案件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案件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任重道远,在没有可以借鉴学习的工作体制和类似工作经验的情况下,基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更是有着相当的难度,因此,只有不断思考、创新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地分析、总结,平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好长期磨合的准备,不断锻炼壮大人才队伍,精益求精,案件管理工作才可以发挥其真正的功能,在保证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展示其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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