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肩挑”对校长负责制的特殊价值
2015-07-21杨泉良
教学月刊·中学版(语文教学) 2015年8期
杨泉良
在学校工作中,“双肩挑”是指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成员,同时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校长负责制指在学校工作中,作为法人的校长承担着学校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等全面的领导工作,以学校行政核心和最高领导人的地位,行使决策指挥权。[1]学校是具有专业性的机构,其主要领导者——校长对专业活动的直接参与,将会对领导的成效产生明显而巨大的影响。
一、中小学管理的行政化与专职校长
中小学管理的行政化是中小学管理中的普遍现象。这种行政化不仅导致了教育规律被漠视或简单化,而且使学校的教育专业性被淡化了,事务性的工作内容大量增加,从而产生了专职校长。从目前各地情况而言,稍有规模的中小学都设置了专职校长,不仅浪费了人力资源,而且使行政化的程度也加重了。
(一)中小学校长的提拔、任用及专职校长的产生
中小学校长由地市级或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他们的任命标准并不完全基于被任命者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而主要是以行政能力为依据。教育背景仅仅作为参考,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把不懂教育、教学的非教育系统的干部任命为校长。这些人一旦进入校长岗位,行使校长负责制所赋予的权利时,就会将行政管理思路运用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为学校管理的行政化推波助澜。由于不懂得教育,甚至完全是外行,所以,他们将行政职务看得高高在上,加上组织人事部门对任职在专业上没有严格要求,或要求模糊,使他们专注行政而轻视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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