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产业创新政策的协同性分析
2015-07-17郭淑芬裴耀琳
统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措施
郭淑芬 ,裴耀琳
(1.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山西太原030031;2.山西财经大学 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06)
一、引言
山西省长期以来的经济支柱煤炭行业在2012年结束“黄金十年”后,经济出现“断崖”式下滑[1]。因此,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已经成为山西省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无疑是一种转型产业选择。从1999年开始,我国的文化发展从“市场驱动”开始逐步向“产业驱动”转化,文化产业逐渐形成,并上升到国家战略性地位,各类文化产业政策逐渐密集出台。伴随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山西省各级政府也逐渐相继出台各类政策以引导、支持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产业政策体系的复杂性也明显加强。然而,只有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政策,才能推动经济的高效发展[2]。“公共政策理论”也认为,政策主体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促成各政策间的相互结合,才能形成功能互补、相互配合的协同效应[3]。目前,山西省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支持文化产业创新的政策体系,考虑协同机制在山西文化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显得更加重要。
在政策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政策力度与政策工具间、各政策工具之间、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间的协同运用,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策体系的效果。本文以山西2002年至2014年间颁布的文化产业创新政策为研究对象,从政策力度、政策措施及政策目标三个维度来探讨山西文化产业创新政策的协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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