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是用来迷信和“埋单”的
2015-07-16
商周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制度
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不管碰到什么问题,总要归结到制度体制上,“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成了他们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崇尚制度、相信制度是对的,但崇尚不能变为崇拜,相信不能变为迷信。动辄就把制度当作“替罪羊”,是在推卸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责任.指望制度包打天下更是不切实际的懒汉思维,在实践中不利于制度建设。
古语讲“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同样如此。任何制度要起作用、要发挥功能,都离不开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参与配合。没有相应的制度意识及社会氛围。没有人的接受、认同、遵循,制度就是一纸空文。就是没牙的老虎。这些年,我们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从宏观的基础性制度到微观的条例章程,大到国家社会层面的制度安排,小到邻里家庭的公约守则,可谓涉及方方面面,但许多制度作用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有些制度甚至名存实亡。制度哲学把这种现象叫“制度空转”:看起来制度在那里努力地做功,但就是对现实社会产生不了影响,因为没有人在意它、维护它,更没有人遵守它。
也许有人会说,制度就是刚性规范,只要我们把制度内容写得明明白白,把制度条文定得没有漏洞,做到科学严密,怎么会有人敢公然挑战制度的权威?从道理上讲,此话不假,但就制度运行的历史与现实来看,这实在是一厢情愿。
其实,人与制度的博弈贯穿人类社会制度演化的全过程。在遵守制度中对付制度,在既定制度框架下琢磨趋利避害的策略,运用正当合法的程序让制度变革导向有利于自己的轨道等等,这些行为都是现实社会中制度演化运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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