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

2015-07-09黄海涛

西部学刊 2015年6期

黄海涛

摘要:通过对历代典籍的爬梳,研究“燔”字的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书”,认为“燔”字作为历代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用作当代香文化概述“焚香”的专属用词,特别是用于焚香炉的专用标识,是适当的。

关键词:华夏文化;焚烧之事;“燔”字考

中图分类号:G122;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字的解读,古代称之为“小学”,其中的一个主要分支是“训诂”(解释古代汉语典籍中的字句)。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汉代以来,研究汉字,就是以六书为基本规范的。“六书”,即所谓“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接下来我们从“燔”字的六书释义、训诂,对照历代典籍对燔烧的记载,分析“燔”字作为历代华夏文化专属焚烧之事用字,用作当代香文化概述“焚香”的专属用词,特别是用于焚香炉专用标识的历史依据和文字理论依据。

一、释义

“燔”字的出现,不见于甲骨文、金文。分解“燔”字,为“火”加于“番”。“番”,亦不见于甲骨文,然金文中有多种写法。《说文解字》:“兽足谓之番。从釆,田象其掌。”从偏旁象形、指事和整字组合会意理解,最初的“燔”字是,火加于兽足谓之“燔”。

但据史推论,以春秋时期最著名的博学者孔子言语论,“燔”字的出现应不晚于春秋时期。三国魏政治家、经学家王肃注《孔子家语》曰:“夫礼初也,始于饮食。太古之时,燔黍擘豚。注:古未有釡甑,燔米擗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①

(一)从历代训诂“形声”来看“燔”字的本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