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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蹉跎歲月,澳門難出強人

2015-07-09

澳门月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生態公屋規劃

4月9日,行政長官崔世安、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與跟進處理善豐花園事件的跨部門小組成員共同檢視有關善豐花園事件的跟進工作,並商討進一步的處理方案。

新加坡建國首任總理、一代強人、政治領袖李光耀先生,於3月23日因病去世。巧合的是,同樣的日子,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發表了他的2015年施政報告。澳門之於新加坡,正如《澳門月刊》四月文章《新加坡的光環,澳門應學到什麼》所指,多年來上至行政長官,下至各級官員都組團組隊去新加坡取經,民間交流、旅遊觀光更是來往頻密。無疑,新加坡的城市、交通規劃,公共建設、環保生態、公民意識、行政效率、廉潔奉公、利民便民、國防實力等,均為人所稱道的領域,相信也是每年都去參觀學習取經的特區政府,希望能複製過來的。然而,“複製”了多少,執行的效率怎樣?除了文中所涉獵的部分內容結果外,筆者從“施政報告”的措詞中亦可窺見一斑。

施政方針概要,運輸工務範疇中,城市規劃及土地管理是這樣寫的:“啟動編制總體城市規劃,開展城市發展策略研究”。比照新加坡,民生經濟蓬勃發展,首先歸功於七十年代初編制的長遠總體城規,而澳門在十六世紀末葡國人居澳不久,已根據當時歐洲先進經驗,逐步進行規劃。想不到過了幾百年,澳門連“城規廳”和“城規會”都有了,這份施政報告卻仍停留在對總規的“啟動”,以及對城市發展策略的“研究”。新加坡如是這種效率,大概早已在內亂中亡國了。

新加坡在立國之初,把土地開發利用並預留儲備納入總規,因為其國土面積比香港還小,絕對不能浪費。而本澳好像土地無限多,讓博企和大地主予取予攜、屯積居奇,不知土地政策何在?“開發土地資源及增加儲備,推進新城填海區工程,A區供應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這實際上是把編制總規和落實新城規劃,進行深化、細化解釋。可是,開發利用和增加儲備本身就是矛盾對立的,卻未見當局有何良策應對,只見又打新城A區主意。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雖然是官方承諾,但坊間仍有正反意見。且第三階段新城諮詢仍未開始,整個分區規劃更無從落實,二萬八未來幾年仍是空中樓閣,其變數,天知道能否兌現承諾。

又例如“跟進新城填海B區政法區的建設計劃”、“研建澳氹第四條通道”、“籌建粵澳新通道”,這些計劃提出,不少於五年。然卻現時仍在“跟進、研建、籌建”,此意味著未來一年以上,澳人都只停留在“望梅止渴”階段。這又豈是坐言起行的新加坡所能想像的?星洲的生態廊道用差不多時間已建成了。

至於“推進公屋興建”,不過是夜行人吹口哨,推而不進罷了。但每有申請表派發,輪候者人數十倍於供應數量,市民恐慌性排隊心理一點都沒有緩解。除了本身樓宇供應量不足,仍在趕工完成萬九餘額外,求大於供是核心問題。這些問題環環相扣,其中出問題的重要一環在於近年“改革”後的公屋申請制度新不如舊。“完善公屋申請審查程序,加快分配及上樓安排”,是政府不打自招的說法,可見當局其實知道問題所在,但就是官僚主義不改。要加快上樓安排,在技術層面當然要工務局加把勁,行政程序執行者的房屋局也脫不了關係。《新經屋法》執行後,不少市民反映對基層市民關顧不足,將之視為夾心階層一般看待,欠缺人性化。抽籤制度看似公平,實際上是把責任推向市民,官員少做少錯。既然要完善申請審查程序,就應該先關顧弱勢。最佳辦法是儘快修訂《新經屋法》,完善科學和具可操作的嚴謹計分制度,取代不科學與無完善空間的抽籤制度,方為眾望所歸。

房屋方面無論房屋局還是市民,都知新加坡在這方面才是真正落實、推進、完善、加快、以民為本。新加坡建國不久便出臺《住房建屋法》及成立住建局,統籌全國組屋興建,目前全國八成半人口住在相當於澳門經屋的二十三個城鎮內的政府組屋,其保質保量、居民可負擔、自給自足、環保生態、交通便捷,不是澳門能望其項背的,差別在於,本澳政府把公屋僅視為居住空間而已。

(澳門/劉鳴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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