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坍塌”比道路坍塌更可怕
2015-07-02黄春景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5年1期
黄春景
近来,河南省郑州市西三环快速路因半年连塌15次,成为舆论焦点。在媒体此前的报道中,该道路被戏称为“塌塌不休”、“坑坑不息”,更有媒体称该工程为“豆腐脑”工程,连豆腐渣都不如。9月24日晚,郑州市政府西三环路面塌陷专家调查组向社会公布塌陷原因及整治方案,称9月底前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力争两个月内完成整治任务。但是,政府专家组的结论仍遭到质疑,对于“两个月完成整治任务”的承诺,有关方面也表示怀疑。截至发稿,仍没有哪个单位为这15次塌方承担责任。(2015年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就“塌塌不休”工程有现场勘查专家直言:“离15塌不远了!”没想到,一语成谶。“短命”塌方屡屡发生,与其说是自然条件造成的,不如说是人为因素所致。道路“半年15塌”,显然离不开偷工减料、设计缺陷、规划混乱等原因,往深一点说,是规划缺乏敬畏之心而造成的“短命”工程。假如规划者和设计者将眼光放远一点,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就不至于导致“半年15塌”。从半年13塌开始就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令人遗憾的是,半年15塌了,问责仍旧遥遥无期。
按理说,查清塌方原因,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应该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然而,对政府来说,一般都想着用“投入小、工期短”的公司:对施工方来说,则想着如何选用材料来降低成本,如何精简工艺来省时、省力;对监理,位来说,也是靠“打点”,睁一只眼半一只眼。恰恰源于此,才最终导致连豆腐渣都不如的“塌塌不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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