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器”小考
2015-06-28王凱博
简帛 2015年2期
王凱博
“錢器”小考
王凱博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所收録的《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7+3有句云(所引釋文不作嚴格隸定,直接以通行字寫出):
公乃身命祭有司: 祭服毋黼;毋内錢器,器必蠲潔;犧牲圭璧,必全如故;加之以敬。*馬承源主編: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以上録文中簡7+3的編聯從陳劍先生,*陳劍: 《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www.bsm.org.cn)2006年2月19日,後收入《戰國竹書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68—182頁。一些字詞的釋讀也參考了研究者既有的合理意見,爲避繁瑣,不復一一注明。此外還應指出的是,研究者對“犧牲圭璧,必全如故”的斷句與理解也頗多分歧,*諸説可參看李天虹: 《楚國銅器與竹簡文字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225—231頁;劉波: 《釋楚郾客銅量中的“故”字》,《江漢考古》2012年第1期,第107—110頁。但因爲與本文主題關係不大,故暫且抛開不論。
本文想解決的問題是“錢器”在簡文語境裏的準確訓釋。“錢”字形釋是整理者的意見,學者亦多從之,唯曾見袁國華先生將“錢”改釋爲“鉘”,將“鉘器”讀作“伐器”,然結合此篇字形横筆的右尾一般下曳的書寫特點來看,此字釋作“錢”是没有問題的。
下面就先羅列各種説法,然後再作簡單評析:
A. 整理者: 器物不要放入其他器物内。*馬承源主編: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184頁。
B. 季旭昇:“毋内錢器”似可釋爲“毋納賤器”。傳統文獻把鐘鼎彝器等名之爲“重器”,如《孟子·梁惠王下》:“殺其父兄,係累其子弟,毁其宗廟,遷其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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