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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森与党早期法律思想的形成

2015-06-23邢浩

湘潮 2015年3期
关键词:蔡和森阶级马克思主义

邢浩

蔡和森不仅提出了全面深刻而又符合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的建党思想,科学系统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而且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全面探索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及初步探索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些理论。其中,他结合社会实践对中国革命发展规律的艰辛探索,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共产党早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对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赴法勤工俭学之旅:书信传递法律思想萌芽

五四运动之前,蔡和森在学习过程中接受了一些先进思想,在李大钊的影响下,开始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有了初步的了解。尤其是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蔡和森从民主主义的立场转到共产主义的立场上来。1919年12月25日,蔡和森怀着对革命理想的强烈追求,与母亲葛健豪、妹妹蔡畅以及向警予一起从上海乘坐“盎特莱蓬”号邮船赴法勤工俭学。1920年2月,蔡和森进入了蒙达尼男子中学学习。在法期间,蔡和森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认真研究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并为中共创建作出了贡献,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蔡和森的法律思想萌芽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他1920年8月和9月给毛泽东的两封信和1921年2月给陈独秀的《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的长信中。在这些信中,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要走俄国革命的道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共产党,并系统地阐明了有关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组织原则。这些珍贵的书信,既是我们今天研究我党早期建党思想较为完整的历史文献,从中也体现了蔡和森早期法律思想的星星之火。

1920年9月16日,蔡和森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就指出了法律具有阶级性。他说:“原来阶级战争就是政治战争,因为现政治完全为资本家政治,资本家利用政权、法律、军队,才能压住工人,所以工人要得到完全解放,非先得政权不可。”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中国的资产阶级也开始逐渐产生并活跃在中国社会中,“中国资产阶级,现在虽然这样微弱、无能”,但是和西方资产阶级一样,“他们的第一举必然是掠夺政权,凭着国家机关,吸收外资,以供私人的产业经营;凭着国家权力、军警、法律、议院以高压工人阶级”。很明显,蔡和森的这一法律观点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对于阶级论述的本质,是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深刻认识基础上的。对蔡和森见解精辟的来信,毛泽东给予了高度的赞扬,“你这一封信见地极当,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

蔡和森留法期间,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没多久,资本主义刚刚遭受沉重打击,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许多弊病暴露出来。蔡和森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有着透彻的认识,正如1921年2月11日,他在给陈独秀的信《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中所说的,“经济上的压迫,东方农业国、野蛮国的无产阶级之所受,较西方工业国、文明国无产阶级之所受为尤重。因为西方工业国、文明国的资本帝国主义,常常可以掠夺一些殖民地或势力地带以和缓他本国‘剩余生产‘剩余劳动的两种恐慌,而分余润于其无产阶级”。由此可见,蔡和森通过在法国巴黎、蒙达尼、里昂等地进行学习和调查,对资本主义世界有了亲身的接触和了解,深切体会到资本主义发达的法国,比起封建落后的中国,虽然在表面上有着千差万别,但是在本质上是一样黑暗腐败,贫富同样悬殊,阶级矛盾同样尖锐,广大工人和贫民备受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正因如此,蔡和森才开始摒弃和批判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革命如火如荼之时:法律思想体现较为成熟

在法期间,蔡和森与周恩来、赵世炎等人一道,领导赴法勤工俭学学生,同北洋军阀政府驻法公使和法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坚决的斗争。1921年10月18日深夜,蔡和森、李立三和陈毅等104人,被法国当局扣以“从事布尔什维克活动”和“过激党”罪名,武装押上邮船,强行遣送回国。当邮船到达香港时,押送他们的法国士兵撤走了,蔡和森等人才恢复了自由。随后他们设法在香港上岸,进入广州,然后抵达上海。在上海,蔡和森找到了刚刚出狱一个多月的中央局书记陈独秀,这是他们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为了吸收和团结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参加革命斗争,陈独秀决定接受蔡和森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蔡和森在上海加入了党组织。鉴于蔡和森在法国“猛看猛译”了一些马列主义著作和欧洲各国革命书籍,具有较深厚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这一特点,陈独秀决定让“海归派”蔡和森留在上海,主要从事党的理论宣传工作。

这一时期,在残酷的革命斗争面前,蔡和森仍不忘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研究,不忘将法律研究与革命工作相结合。蔡和森结合当时中国普遍存在的法律现象,深刻地披露了资本主义法律和军阀立宪的本质,为马克思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以及确立其指导地位做出了重要贡献。蔡和森认为,法治并不是时代所需,尤其是封建军阀所谓的法治,他纵观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国局势,大胆指出:“十年以来,北洋军阀,佣兵窃国,蝉联不绝,到了现在,并其‘法统而窃之。”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蔡和森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警告国人:“现在仍然是政治战争的时代,并不是‘法统战争的时代。大家要想有个法治国出现,就应该先使民主革命成功!”

1926年上半年,蔡和森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应莫斯科中山大学旅俄支部邀请作了一次报告。报告中,他在分析辛亥革命未完成的原因时谈到:“主张立宪来解决中国一切问题,这完全不了解中国病源是由帝国主义和军阀的压迫。如说能用宪法解决中国问题,是不是帝国主义和军阀欺骗人民的口号呢?我们说宪法是革命的结果,没有革命决不能产生真正民意宪法。”他再次申明宪法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胜利,就不可能有为人民服务的法律的产生。由此他分析了孙中山护法运动存在的问题,即“现在是革命没有成功的问题,根本不是护法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怎样继续革命的问题,而不是讲法律的问题”。

主编《向导》周报之际:理论宣传凸显法律思想

在共产国际及其代表马林的大力支持下,1922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创办了第一份公开的机关报纸《向导》周报,蔡和森担任第一任主编。继任主编为彭述之、瞿秋白。蔡和森主编时间最长,从创刊之日到1925年6月离沪赴北京治病,共计2年零8个月的时间,影响也最大。他的名字与《向导》周报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有人曾说:“看到《向导》,就看到了和森。”

《向导》周报一经面世,就得到了普遍好评。大家称赞它是黑夜沉沉的中国的“一线曙光”,是民众政治生活的“寒暑表”,是中华民族的“福音”,是四万万苦难同胞思想上的“向导”。蔡和森在担任《向导》主编期间,除了认真做好编辑工作外,还撰写了大量的文章。仅以“和森”署名的就达130篇,还有很多则是用“本报同人”“记者”等名义发表的。蔡和森的文章和他主编的《向导》周报,为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真正起到了革命向导的作用。

蔡和森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也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作为一个纯粹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蔡和森是接受和认可的。1922年9月20日,他发表在《向导》周报第二期的《武力统一与联省自治——军阀专政与军阀割据》一文中指出:“一个时代的政治变化,有一个时代的经济变化为基础,所以近代政治史上的民主革命,不过是经济史上产业革命的伴侣。”由此可见他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等上层建筑这一原理。

当时的中国,一段时间内“制宪”论甚嚣尘上。在主张“制宪”的人看来,当时中国之大患,不是帝国主义与军阀,而在于无“法”。如果能借宪法以谋统一,则分崩离析的局面庶可收拾。蔡和森尖锐批评这种论调,指出:自辛亥革命以来的内乱和战争,既不是“南”“北”地域之争,又不是“护法”与“非法”之争,更不是“统一”与“分裂”之争,乃是封建的旧支配阶级与新兴的革命阶级之争。假使把旧支配阶级解除武装,由新支配阶级来掌权,来制定宪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这都是容易解决的事,何至于酿成内乱与战争?他特别强调指出:“要国体政体确定,非先确定新旧两阶级的胜负不可,要靠妥协、调和来立国定政,乃是绝不可能的。只有旧势力完全推翻革命,解除革命阶级的武装,封建政治才能完全恢复;也只有新势力完全制胜反革命,解除封建阶级的武装,民主政治才能真正成立,不然宪法制定也是无效的,政制修明也是徒然的,换过说:新旧阶级的地位没确定,死文字的规定,不能发生作用。”在深刻认识中国当时那种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情况下,蔡和森断定:“一切政治问题,不是创法改制可以解决的,换过说,就是非继续革命,完全打到军阀,解除封建阶级的武装不能解决。”

立志“改造中国与世界”的蔡和森,在接受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个理论武器后,深刻认识到:唯物史观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只有坚持唯物史观,才能坚持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向,才能达到“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最终目的。

蔡和森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探索,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真正起到了革命向导的作用。他以自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睿智的思维,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将马克思法律思想融入革命实践,向前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

编后语:

“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和森同志都做到了。”毛泽东高度评价了蔡和森的一生。蔡和森在建党之初提出了系统的建党思想,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早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都作出了贡献。今年3月30日,是蔡和森诞辰120周年纪念日,本刊特发此文,以示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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