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依法治省的道德基础
2015-06-13文丨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广智
当代贵州 2015年14期
文丨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广智
夯实依法治省的道德基础
文丨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广智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了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的重大任务,提出为全省后发赶超、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贵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唯有道德内化为法,才能德法相须而行
道德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是时代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实现自我完善的精神力量。道德的作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是用以指导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关于善与恶、荣与耻、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良好的法律本身就体现和包涵着社会的道德要求、精神和观念,而且法律规范不断从道德规范中汲取营养;道德规范又以法律规范为底线和保障,使那些突破防线的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说,道德是法律的精神支柱和价值内涵,法律是道德体系的权力依托和后盾。缺乏道德作基础的法律,是众人眼中的“恶法”,人们不会尊重和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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