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化生活》涵养公共精神
2015-06-01洪敏
中小学德育 2015年5期
洪敏
公共精神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执行[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领域不断扩大,人们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日益频繁。这就需要人们拥有并践行公共精神,以利他的方式关心公共利益,从而实现公共生活的有序和谐。
文化生活是公共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高中思想政治《文化生活》课程中蕴含着丰富的涵养学生公共精神的内容和资源,理应成为涵养学生公共精神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一、紧扣课程标准,落实公共精神目标
公共精神的基本内涵应包括独立人格意识、公共理性、公共批判意识、爱国心、社会公德、责任和服务意识、包容和协作意识及公共活动参与意识等[2]。据此,对照《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包含了诸多涵养学生公共精神的目标要求。如课程总目标提出,要帮助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情感”;能力目标提出,要帮助学生“提高主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能力”“提高在社会生活中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提出,要促使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祖国命运,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关注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制观念,培养公民意识”“热爱集体,奉献社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倡导团结友善的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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