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村产权改革视角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研究
2015-06-01宁媛媛
时代金融 2015年14期
关键词:改革
【摘要】农民作为我国一个庞大的集体,对于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大多数农户而言,其主要收益性财产是土地、住房和村民共有的村级集体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村产权制度很不完善,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对自己的财产不拥有完整的产权,农村产权市场缺失一直是限制农村发展的重要障碍。尽快落实以保障农民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 改革 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4年是农村土地改革崭新的一年。中央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一系列的战略部署,从产权角度提出很多改革措施,如“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等。我们要大力推进以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从政府角度确定农民财产权利
确定农民各项财产的产权是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关键。从古至今,产权一直是限制我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原因。从1949年建国起到现在,我国农村共经历四次主要的土地改革。从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建立人民公社,到现如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整体来看,四次改革对我国农村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但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今天,这些改革显然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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