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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其意义

2015-05-30肖军

2015年25期
关键词:法制合同法法定

肖军

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我国法定劳动合同的一种,对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日常实践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往往存在误区,笔者将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订立、其与固定期限合同的主要区别等方面进行分析,来探讨无固定期限存在的意思。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和同;法制进步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定义与签订

劳动合同法里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了明确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是很多人口中所说的提饭碗呢?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不是就万无一失,永不失业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虽然未明确确定的终止时间,并不是意味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当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时,无固定期限也可以依法解除、变更和终止。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首次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者在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法条在实践操作中适用率很低,上世纪90年代期间,因为劳动力供大于求,资方在确定劳动关系中掌握绝对话语权,劳动者基本处于被支配地位,加上用人单位的误解,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之不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条件难以实现。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的进步,为了能更好的发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作用,2007年6月29日,我国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修改,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体现了立法的进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以下三种形式:

1、协商订立。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体现双方意思自治,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

2、法定强制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第二款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同时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予签订时应负的责任,提高了用人单位的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并为无固定期限在实践中的运用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力。

3、视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法条引起了不少争议,认为与《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相矛盾,笔者认为此法条是对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责任做了封顶限制,既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最多11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者是无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后者是约定了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两者都是我国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误解,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就是进了保险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多了甩不掉包袱,因此劳动者想尽办法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又极力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出现不和谐的因素。但是其实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也都相同。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当用人单位想与某个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时,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没有法定理由需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的意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在世界各国为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降低失业率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早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是1910年法国颁布的《劳动法典》,其明确规定雇员一般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相应的限制。发展到现在西方各国基本确定了以无固定期限为主要形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补充形式的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虽然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不长,且存在不足,但其仍然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对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从用人单位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稳定职工队伍,留住优秀人才,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同时,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更有利于劳动者以主人翁的姿态为企业服务,从而提高企业效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促使企业建立起合理的用人机制,能让企业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中心的竞争模式中,增强竞争力。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用人单位通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局限性侵犯劳动者的权利,让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权益的得到高一层次的法律保障。

从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引导了企业建立和谐科学的劳动制度,促进企业科学持续发张,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维护弱势方的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制精神,彰显了法制的进步,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在调整劳动关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这一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将在调节劳动关系的路上将会越来越举足轻重。(作者单位:民商经济法全国39班)

参考文献:

[1]《劳动合同法》

[2]《法制与社会》——王明鹏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深度解读与企业应对》——王明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误区》——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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