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文化:企业灵魂的一次淬炼
2015-05-28
杨柏,资深记者、编辑,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客座研究员。香港经济导报执行总编辑,曾任中国青年报贵州记者站站长、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商报《经济瞭望》周刊主编、理论部主任。著有《走进大山》、《迎接挑战》、《横向布局中国》等十余部专著。
除了在互联网间留下了许多“APEC蓝”的话题外,北京APEC会议引人注目的成果,是官方发布的《北京APEC宣言: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有的评论认为,其最突出的一个亮点,是与会国达成了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共识。
宣言第48条中说“我们赞赏坚定的反腐败决心和采取的有力举措,支持《北京反腐败宣言》,欢迎《亚太经合组织预防贿赂和反贿赂法律执行准则》和《亚太经合组织高效率公司合规项目基本要素》(以下简称《基本要素》)。我们决心携手打击腐败行为,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资产的避风港。我们决心加强在遣返或引渡腐败官员、没收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并根据需要充分利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等反腐败合作机制与平台。”
以中国反腐的情况看,发生腐败的高危人群主要是政府官员。但研究APEC文件,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教授却提醒,问题同样也容易发生在企业。根据近年来我国媒体披露的大量事实,我国企业,包括外企、国企和民企,都面临“合规”的风险挑战。力拓、葛兰素史克等外资企业,中石油、华润等国有企业相继陷入了商业腐败丑闻。转型期和我国第二步现代化更多地需要走出去实现跨国经营,合规风险是企业全球化经营面临的最大风险。
权利与市场对接处往往是腐败易发生的重灾区,开展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离不开市场的微观主体即企业的有效参与。正是在这个基点上,此次APEC的几个重要反腐文件中,才有了《基本要素》这一重要文件针对“高效率公司”。高效公司,公司高效,本质是着眼于国际级微观基础体内与外部环境的净化与再造。规则看似标准很高,实是在跨文化回归常识。它的价值向度与给人带来的思考,是极为深刻的。
根据王志乐教授的梳理,《基本要素》对企业强化合规的准则共有11条。企业开展经营要达到真实的高效,必须在行动机制与行为规范上,做出制度性安排。作为我国一个有成就的研究开放的专家,王志乐还同时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他指出《基本要素》实际上来自对众多全球公司的教训与经验的总结。早在2004年6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在原有的9条全球契约基础上增加了第十项反对商业腐败的原则。讲诚信、合规、反腐败,成为企业更明确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和基本任务,十年前即已上升为世界原则。
合规具有正面意义,它当然凝结归属为企业文化。剖析国内外企业腐败案例,都不难发现问题大都出自规制的废滞。不是基本要素缺失,就是不与国际基本要素对接,更甚者是一些在华跨国公司,他们不把已知的规制带入中国并在新兴市场对号入座。它让我们看出了这种企业人在灵魂上的瑕疵。如果这里有主观故意,那就更可悲可鄙。
有道是“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企业文化当然也折射企业的灵魂。如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也进入了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发展时期。在这个关键期,如何有效地防止企业的合规风险?开多大音量才能提醒身边的企业防止这种风险?我想转型期如何认真地建设企业的合规文化,是淬炼企业灵魂的又一次考验。(责任编辑/吴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