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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育系统贪腐窝案

2015-05-25江舟

方圆 2015年9期
关键词:海口市华侨腐败

江舟

在海南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中,一个1992年被国家评为“中国名校”的海南华侨中学,正、副校长一个个都像中了魔咒一样“前腐后继”,倒在同一条道上

2014年下半年,海南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一时成了省内外热门话题和新闻焦点,成为腐败浪潮中的一处焦点。

随着2014年12月1日,海南华侨中学原校长王继源因涉嫌受贿210余万元,被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此,海南教育系统腐败窝案将要正式终结。

此前,这起教育系统窝案中,10余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定罪判刑。较为典型的有,海南华侨中学原校长曾纪宁受贿34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副校长史昌涛受贿70.7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式文受贿112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廖某科员冯某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原校长张建平受贿5.08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这些案件的定罪判刑,标志着这起震惊椰岛的教育系统腐败窝案尘埃落定。但办案检察官的心情却不能平静,因为此案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尤其是案件中折射出的一些问题,都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

委托行贿人保管贿款的校长

曾纪宁是海南文昌人,他曾担任校长的海南华侨中学不仅拥有近百年历史,无论是高考升学率还是文体竞赛,在全国的教育界都小有名气。然而,曾纪宁在调离学校一年后,他任职期间的受贿行为,就被举报了。

这封举报信从海口市纪委被移送到海口市检察院,反贪办案人员迅速展开侦查,很快查清了曾纪宁涉嫌受贿犯罪的全部事实。2014年10月1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曾纪宁受贿中最大的一笔是在华侨中学进行基础建设期间,而贿款则来源于他的一名学生——建筑商人陈世忠。

原来,陈世忠在侨中读书时,曾纪宁是他的班主任,二人关系较好,一直有往来。2009年,陈世忠开始承揽侨中工程,并向曾纪宁表明,他承揽的工程都会按工程总造价的6%付好处费,曾纪宁听后满心欢喜。

在曾纪宁的帮助下,陈世忠先后承揽到侨中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围墙等建设维修等9项大工程。2010年8月到2012年7月,陈世忠在侨中校道、曾纪宁办公室提出,他要按照工程造价的6%将92万元好处费交给曾纪宁,曾纪宁说钱先由他保管。此外,陈世忠还承揽了侨中一些零星工程,要送给曾纪宁好处费8万元。

谁料,曾纪宁虽然爱钱,当他看到反腐惩贪风声吃紧,不免生出戒心,他反复思忖,如何才能做到既拿钱,又不败露?最终他想出一条自认为是万无一失的良策,那便是同意收下陈世忠送的130万元,但委托陈世忠代为保管。曾校长曾对陈世忠说,这笔钱等我退休后再提取。并说到了那时,一是无职无权需要用钱了;二是远离官场是非,也会绝对安全了。

然而,使曾纪宁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是,他的所思所想只是一厢情愿,到头来,却落了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可悲结局。

法院审理查明:曾纪宁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校长,2012年11月任海口市教育调研员(正处级)。2005年至2014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84次收受陈世忠、叶纯尤、曾广力等17人财物共计346.2万元、美元3000元,为他人在工程承建、采购承包、人事调动、招生合作等事项中谋取利益。案发后,曾纪宁通过陈世忠及亲属主动上缴赃款153.1万元。

法院审查认为,曾纪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2014年12月23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决曾纪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

新任校长紧步后尘

坐在海南侨中校长办公室的王继源得知曾纪宁事发后,焦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原来,王继源不仅“继承”了校长这个职位,也同样“继承”了曾纪宁的贪婪。

王继源是江苏苏州人,中学高级教师,曾在江苏吴县中学任教务处副主任,2003年8月,来到海南重点中学——海口实验中学,被任命为海口市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由于工作能力强,很快受到上层领导的器重,时隔6年的2009年8月被海口市政府聘任为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2012年11月任命为校长。

使椰城人民记忆犹新的是,2014年3月12日,作为海南华侨中学校长的王继源做客“天涯”网站,就华侨中学招生情况和广大网友交流互动。“教育要为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基,教育要承载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兴衰。奠基人生幸福,传承民族文化是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每一名侨中学子在这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回忆、带着理想入校,要带着梦想离开,带着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生命的无限追求在留恋中幸福地离开。”

然而这仅仅是王继源双面人生中的一面。

海口市检察院根据王继源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对其立案侦查。2014年8月27日,海南省检察院决定对王继源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案卷资料显示,2003年8月,王继源调入海南实验中学掌管了总务处主任实权后,过了8个月便开始收受贿款,直到2014年5月案发,在这十年间,王继源的贪腐行为从未间断过,只是隐藏太深,收钱手段隐蔽而已。

王继源第一次是收下了2万元贿款。那是2004年5月,工程队方老板挂靠海南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海口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中,得到王继源多方关照,对此,方老板心存感激,于是,送给王继源2万元。“今后学校有工程还望王主任多加关照。”

这是王继源到海南工作后第一次收人钱财,是福是祸,他心中没底。不过,当时钱对他来说,确实太重要了。初尝甜头,王继源“聪明”地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接下来,他受贿的频率加快,数额增多,胃口越来越大。

王继源受贿的最大一笔是33万元。2012年至2014年间,工程队老板叶某承建了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足球场、高中部学生公寓及地理园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均得到王继源的照顾,叶老板分3次送给王继源33万元,王继源全部当场收下。

办案人员侦查证实,从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间,王继源利用担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和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工程项目承建、教学用品采购、学生入学、教师招聘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包工头方某、陈某、梁某等22人的财物,价值213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王继源先后收受22人送的贿款,部分用于炒股及个人开销。也许是为审判时减轻罪责,也许是良心受到谴责,案发后,他上缴了135万元赃款。

正副校长 受贿存有共性

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就在曾纪宁因受贿案发不久,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了海南侨中副校长史昌涛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线索很快交由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办案人员经过缜密侦查,最终获取了史昌涛涉嫌受贿70.7万元犯罪证据。向法院提起公诉后,2015年1月30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史昌涛有期徒刑七年。

判决书表明:史昌涛是海南省文昌市人,是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曾任海口市第一中学总务处主任,在海口一中任职期间,史昌涛在食堂经营、工程发包等都有说话权。在海口一中任总务处主任期间就有受贿12万元的恶行。

进入海南侨中工作之后,史昌涛如鱼得水,敛财的渠道更开阔了,什么学校食堂经营、工程报建、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都成了史昌涛生财的主渠道,为他带来不少“横财”。

史昌涛归案后,积极主动坦白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罪行,同时还向检察机关举报他人的犯罪线索,已核实并立案侦查。

美兰区法院认为,史昌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在海口市第一中学担任总务处主任和在海南华侨中学担任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学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70.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史昌涛主动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以股票折退赃款,并检举他人犯罪,有立功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法判处史昌涛有期徒刑7年;冻结在案股票,由冻结机关予以没收折抵赃款,上缴国库,剩余赃款应予继续追缴。

教育腐败的领域形形色色

海南教育系统学校校长、副校长及区教育局长接连落马后,办案检察官分析发现,发生在海南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涉案人员的犯罪手段、渠道、收贿款的细节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涉及的领域包括“基建腐败,采购腐败、招生腐败、学生食堂外包腐败”等,可谓形形色色。

之一:基建腐败是重灾区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基建腐败。基建工程通常是学校经费支出的最大项目。可以说,基建是学校最大的一块“肥肉”,当然,“毒性”往往也很大。在基建工程发标、招标和验收过程中,个别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从中收受、索要贿赂,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在一些学校,基建、后勤部门已成为干部违纪犯罪的多发点、学校腐败的“重灾区”。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1年,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式文在海口市大华中学科学馆主楼加固工程,海口市灵山镇大林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海口市桂林洋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的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加固工程,海口市大致坡咸来中心幼儿园大楼工程以及海口市东营中学宿舍楼重建工程中,先后收受“好处费”35万元。

此后,在海口市沿江中学教学楼加固工程和第二十八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中,谢式文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多次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现金18万元。

之二:采购腐败花样多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学校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校医所需的药品药材等。个别当事人在大宗物资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拿好处费,终因无法“消化”而落马的大有人在。

2011年,海口海科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图书采购项目中给予的帮助,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18万元。2006年至2011年间,宁波大风车教育器材有限公司老总章某出售给海口市实验中学,华侨中学一批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等,得到王继源的关照。事后,分3次送给王继源7万元。

之三:招生腐败的“黑规定”

重点学校招生决定着很多人一生的命运,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近年来腐败现象集中的焦点。现在一些学校招生的自主权很大,机动范围宽,权力跟着金钱走,并且,在招生过程中推出了不少的“黑规矩”。事实上在这些“黑规矩”的背后,就是招生权力的滥用,从中谋利。

2011年,陈某为感谢王继源帮忙办理小孩入读海南华侨中学,分2次送给其“好处费”3万元。包工头陈世忠为10余名朋友小孩子入学海南侨中,找曾纪宁办理相关手续,从中收下并为曾纪宁保管30余万元好处费。

之四:学校食堂也不放过

如今,学校伙食差,价格高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这背后隐藏着不小的腐败黑洞。学生食堂对外承包,承包人一要图利,二要给学校领导好处费,由此看来,伙食差,价格高也便不难理解了。

2005年至2012年的7月间,曾纪宁将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第一食堂承包给曾广力,曾广力便11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29万元。

无独有偶,华侨中学的另一位校长和副校长也没有放过这块“肥肉 ”。2013年,王继源将海南侨中高中部第二食堂,初中部食堂承包给吴某,吴某分4次送给王继源8万元。除此之外,曾某某也曾为感谢史昌涛对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食堂延长承包合同期限事项上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分两次共送给史昌涛好处费10.5万元。

办案手记

清水衙门里缘何腐败频发

在海南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中,一个1992年被国家评为“中国名校”的海南华侨中学,正、副校长一个个都像中了魔咒一样“前腐后继”,倒在同一条道上,创下罕见的腐败窝案。

办案的检察官分析,从身份看,教育腐败案件当事人大多是在某个领域有绝对决定权的“一把手”,局长、校长,或分管学校后勤的副校长,在教学以外的事务性管理中常常可以“一个人说了算”,且大多在掌权之后打起了以权谋私的主意。

一些教师形象地指出,学校中校长权力过于集中、校务会“一言堂”现象突出,缺乏对校长治校的有效监督。“学校大小事务都由校长掌控,校长的意见、建议就是学校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校长的决定就是学校决定,甚至全校教师的职称评比、科研项目申请、职业培训名额等由校长说了算,权力这么大,还有谁敢监督校长?”

为治理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海南省教育厅痛定思痛将落实反腐倡廉措施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处,提出了26项制度建设清单,通过建立健全人事、财务管理和教育项目资金管理等一整套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切按章办事,在教育系统形成有力震慑。

针对个别校长为个人私利,截留、骗取学校办学经费和财政拨款的违法违纪行为,海南省教育部门通过改革的思路抓反腐,率先在全省实行省对市县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将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从原来的38项减少到 22项,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通过简政放权,权力下放,避免各市县为了争取专项资金争生相互请吃、甚至行贿等腐败行为。

办案检察官认为:“一个人说了算”为校长、局长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预留巨大空间,要增强教育领域拒腐防变能力,还需在财务审计、基建项目管理、学校招生等方面建立严格规章制度。

针对基建项目招投标行贿、施工偷工减料、虚假结算等问题,建议教育部门认真执行基建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组织管理,做到“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从而在教育部门与工程项目之间加装一道“防腐墙”,降低腐败风险系数。

对于教学设备采购、学生校服订购等教育腐败高发环节,则须建立教学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集中采购的各处环节和流程,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招投标工作,一旦收到项目招投标问题举报并查实,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而针对校长负责制下,校长只对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学校管理层及教师对其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建议建立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育部门认可备案的校长选择机制,强化群众监督权,限制其行政权力。

针对招生领域出现的暗箱操作,以权择校,以钱择校等问题,实行阳光招生制度,严格落实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政策。当然,建议再好,对策再多,关键是要落实到实处,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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