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生命科学的理性
2015-05-21苏明学
中国教师 2015年6期
苏明学

中学生物学教学到底要教给学生什么?高中毕业5年、10年或更长时间后,学生所留下的生物学教育烙印还有多深?中学生物学有哪些特殊的教育价值?这需要每位中学生物学教育工作者思考并做出回答,因为这关系到中学生物学教育的价值追求,关乎人才培养的规格等。作为胡玉华工作室的学员,笔者在经过一年的学习、培训后,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反思和探讨。
一、生物学中的那些“理”
“老师,我怎么感觉生物这门课像文科,需要记忆的东西太多……”这是笔者刚接手的部分高三学生的倾诉。如果教师的教学仅仅浮于具体的事实、琐碎的知识点上,说事明理无法做到入木三分,没有引导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建立相应的核心概念,领悟其中的学科观点,学生自然会觉得生物学只是大量知识的简单堆积,学习方式也就只能靠机械记忆。
生物学有自己的道理,教师教学时自然要讲理。那么,哪些是生物科学教育中必须让学生知晓的“理”?笔者在反复研读朱正威先生所著《我与中学生物科学教育》一书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考,将生物学中的那些“理”,归纳如下。
第一,生命的活动在于生物大分子的运动及相互作用。尽管在元素水平上,生物界与非生物界具有统一性,没有生命所特有的元素。但是在分子水平上,蛋白质、DNA、RNA等大分子是生命所特有的,称为生物大分子。正是由于生物大分子的运动及其相互作用,遗传信息才能从DNA流向RNA再到蛋白质,细胞的生命活动才能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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